词条 | 海牙规则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海牙规则全名《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1924年在布鲁塞尔签订,因其草案在海牙提出,故名。公约共16条,主要规定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的最低责任与义务,免责范围和对货物灭失或损害的赔偿限额。 《海牙规则》Hague Rules即“1924年关于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 《海牙规则》全名《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法公约》,草案最初于1921年由国际法协会在海牙提出。全文共16条。规定了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用提单所证明的运输合同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权利义务。该《规则》于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1931年6月2日起生效。1968年国际海事协会主持提出修改方案,全名《修改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因该修改方案在维斯比提出讨论,故又名《维斯比规则》。共17个条文,于1977年开始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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