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北军政府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湖北军政府宣统三年八月十九日(1911年10月 10日)武昌起义胜利后,根据同盟会拟定的《革命方略》所建立的政权机构。内设都督府,有都督一人,为最高军事长官。下分司令、军务、参谋、政事四部。司令部设总长一人,由都督兼任;军事部设正副部长二人,参谋官若干人;政事部设正副部长各一人。均受命于都督。军政府内部成员多系封建旧官僚和立宪派头面人物。革命党人立宪派的提议,抬出清军协统黎元洪当都督,湖北谘议局议长汤化龙(立宪派分子)任政事部长。军政府宣布国号为中华民国,主权属于人民,废除清帝年号;发布檄文,同情和支持群众反抗封建压迫和剥削的斗争,号召各省执竿起义;致电黄兴、宋教仁等,促其来鄂,“从速回国,主持大计”;豁免捐税等法令;照会各国驻汉口领事,告以军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权,要求外国政府不得助清“以防害军政府”等。决定扩编革命武装:步兵四个协,骑兵一个标,炮兵二个标,工程和辎重各一个营,部署了武汉三镇的防务。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湖南、云南及上海省区相继建立军政府组织。 湖北军政府又称“中华民国鄂军都督府”。1911年武昌起义成功后,湖北革命党人建立的地方革命政权。按同盟会《革命方略》规定建置,都督府设都督一人,下设司令、军务、参谋、政事四部。军政府之初,政权掌握在革命党人手中,宣布废除清朝皇帝年号,改称中华民国。号召各地响应起义,推翻清专制统治,永久建立共和政体。扩充军队,组织领导保卫武汉战争,抵抗清军镇压。并制订了体现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要求的“鄂州约法”等。1912后,随着黎元洪、汤化龙等封建军阀、官僚政客混入政权取得要职,性质逐渐变化,转而敌视革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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