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南省科学技术成果推广条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湖南省科学技术成果推广条例》1994年4月28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1日施行。《条例》共6章34条,主要内容: 规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推广科技成果方面的职责; 明确了科研院校和企业对成果可自行开发应用和转让,实行科研单位、学校、科技人员相结合的推广体系,制定了推广应用的办法; 确定了优先推广和禁止推广的范围及相应的保障措施。 《湖南省科学技术成果推广条例》1994年4月28日经湖南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是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工作,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技成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南省实际制定的。条例共分六章三十四条,包括总则,推广体系,推广应用,推广的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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