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南高等巡警学堂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湖南高等巡警学堂创办于1905年,校址在长沙市登隆街里仁巷。该学堂原由巡抚端方主持创办,初名湖南警官学堂,共办4期,300余名毕业学生均分别委任为各府、州、县警务,或省城内外各区巡官。1908年始改名湖南高等巡警学堂,向社会招生,第一期学生120名,学制3年。开设中国现行法制大要、各国刑法大纲、大清违警律、行政法、大清律、国际私法、国际公法、警察章程等共23门课程。根据学生考试成绩给予不同文凭和任用,成绩最差只给修业文凭。招收学生最多时为500名。1916年停办。 湖南高等巡警学堂前身是清光绪三十一年 (1905)六月湖南巡抚端方主持创办的湖南警官学堂。校址设在长沙登隆街里仁巷。湖南警官学堂共举办4期,300余名毕业学生均分别委为各府、州、县警务长,也有的任省城内外各区段区巡官。光绪三十四年 (1908) 九月改名为湖南高等巡警学堂。第一期招收各县禀、增、附生和中学堂毕业生120名,学制3年。开设中国现行法制大要、各国刑法大纲、大清违警律、行政法、大清律、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各种警察章程、英语等23门课程。由端撰为监督。学生毕业后,根据考试成绩给予不同文凭,并按文凭分别任用,对成绩最下等者只给予修业文凭。民国元年(1912),又改名为湖南全省高等巡警学校,招收中学毕业生入学,学制3年。附设官佐一、二班和水警科一班,均一年毕业。共招收学生500余名。民国五年 (1916)停办。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