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土地政策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土地政策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已经依法确认的私有土地外,其余属于国家所有,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者批给个人、法人使用或者开发,其收入全部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支配,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承认和保护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已经批出或者决定的年期超过1999年12月19日的合法土地契约和与土地契约有关的一切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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