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澳门自由集会结社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澳门自由集会结社法澳葡政府于1976年3月23日公布。该法指出: 自由集会结社权是人民在群体生活中个人行动的基本保障,政府为尊重个人,不得限制公民的集会结社的自由。集会结社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只能由公民自己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行使。任何人不得用任何方式强迫或压迫公民加入任何性质的社团,否则应受《刑法》第291条的处罚。只有被界定为以推翻民主制度、宣扬憎恨和暴力为宗旨的社团以及被认定为 “黑社会” 的社团,均在被禁止之列。属于“黑社会” 的集团,将受到 《管制黑社会法》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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