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牙买加内阁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牙买加内阁牙买加最高行政机构,行使行政权。内阁由一名总理和11名以上的部长组成。总理领导主持内阁工作。总理由总督任命能得到众议院中半数以上支持的众议员担任。部长由总督根据总理的提名从两院议员中任命。内阁集体对国会负责,如国会通过内阁的不信任案,内阁必须辞职。实际上,国会两院在很大程度上受政府的控制和影响,内阁的主要成员有: 总理兼财政和计划部长、副总理兼外交和外贸部长、国家安全和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教育部长、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险部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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