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1.改革耕作制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1.改革耕作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前,苏南主要是稻麦两熟制,苏北大部分是旱粮或棉花一熟制,湖荡低洼地区一熟沤田。从50年代末期起的10多年间,随着里下河四港排水出路的开通和太湖泄洪能力的增强,太湖地区133. 34千公顷沤田和里下河地区240千公顷沤田均已改为水旱稻麦两熟田。同时,由于洪泽湖、骆马湖蓄水能力的提高和江水北调工程的逐步实施,淮北地区的水田面积由50年代初期的113.34千公顷扩大到60年代末的294. 67千公顷,80年代末达到700千公顷,全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逐步提高。耕作制度改革加上治水改土等措施跟上,苏北的农业潜力进一步得到发挥,粮食、棉花、蚕桑生产基地逐步实现由苏南向苏北的战略转移。苏北粮食总产比重由50年代的60. 5%提高到80年代的71. 8%,蚕茧由13. 6%提高到64. 1%。 1.改革耕作制度❶实行 “三变”, 即: 一季变双季, 中稻、一季晚稻变早稻, 旱地变水田, 提高耕地复种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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