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甘肃社团管理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甘肃社团管理甘肃历代对民间团体, 除商业行会外,政府的态度基本上是禁止的。民国时期,政府对人民团体采用的是管制办法。一方面社团要“受该事业主管官署的指导和监督”,另一方面管理机关要对社团部分理事人员进行“组训”,并委派监事人员打人社团内部实施监督。新中国成立后,甘肃省人民政府对旧有的社团进行了调查登记和清理, 对社会有益的准其存在,并受法律保护,不利于社会进步的全部解散停止活动。根据甘肃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实施细则》规定,其业务主要内容包括:登记管理、业务管理、监督管理和日常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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