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盖头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盖头古代举行婚礼时,新妇以巾蒙头,此巾即盖头。据唐杜佑《通典》载,自东汉以来,时或艰虞,岁遇良吉,急于嫁娶,乃以纱毂蒙女首,而夫氏发之,因拜舅姑,便成婚礼,六礼悉舍。此约为盖头之始。据段成式《酉阳杂俎》,唐时也有“以蔽膝覆面”的。 还有用羃䍠、 帷帽、 皂罗者;宋高承《事物纪原》说,这些当时称盖头。后代各地各族凡用盖头者,质料、颜色、大小等各有特点。用白色者以示纯洁,用红色者以表吉祥。 盖头gàitóu❶妇女结婚时用以蔽面之巾。盖头源于唐代羃䍠(一种笼形纱巾,从帽顶往下罩住面容与身体),方五尺,以皂罗制成,富贵之家也以销金为饰。戴时,可直接盖在头上,遮住颜面;如婚礼借穿凤冠(实际上是花冠)霞帔,则系于冠上。这种风俗一直延续到现代。吴自牧《梦粱录·嫁娶》:“(两新人)并立堂前,遂请男家双全女亲,以秤或用机杼挑盖头,方露花容。”金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卷一:“把盖头儿揭起,不甚梳妆,自然异常。”《红楼梦》第九十七回:“宝玉见喜娘披着红,扶着新人,幪着盖头。” 盖头(宋李嵩《货郎图》) 宋代裹盖头的妇女 盖头古代妇女头饰。盛行于宋代。形制为以五尺罗(凶服用三尺布)方幅障蔽上半身。多为妇女步行或乘骑于通衢时戴用。也有将之系于冠上而使用的;其式亦有说如后世迎亲时的幂其首者。明清后,仍保留于新嫁娘头上。江南一带农家妇女,至今出门还用之,且往往能别出新裁,美不胜收。 盖头旧时满族婚俗用物。又称“盖巾”、“披帛”、“搭面”。婚礼当日,用一块大红巾将新娘整个头部遮盖住,行拜堂礼后则用一木杆将其挑下,众人方见新娘花容。一般用红色布、绸或缎等料制作,裁成一方巾,上绣吉祥纹饰,表里两层,四周也有垂饰流苏者。民国年间,遵此旧俗者仍较多。 盖头亦称“面纱”。回族穆斯林妇女的遮面护发头巾。“盖头”一词最早见于明代航海家马欢《瀛涯胜览》一书,其习俗源于伊斯兰教把妇女头发列为“羞体”。《古兰经》曾规定:“你当告诉从穆民女子,俯首下视,遮其羞体”。“当令她们把头巾垂在衣领上,不要露出装饰”。故以其遮盖之。其颜色因年龄和地区略有不同。在中国西北地区的回族(也包括撒拉、东乡等族)中,少女和年轻妇女一般戴绿色,中年妇女换为黑色,年老者尚戴白色。其材料多选用纱、绸、绒等制作,也起防沙保洁作用。现已成为妇女的装饰品。 盖头见“面纱”。 盖头回、东乡、撒拉、保安等民族妇女遮头护面的头巾。主要流行于西北地区和云南、福建等回族聚居区。形似披风帽,多用柔软的纱绸制作。戴在头上以后能遮住头发、耳朵、脖子,只露出面部。一般的戴法是先把头发盘在头顶或脑勺后,戴上白色的圆撮口帽,然后再戴上盖头。其颜色、式样有比较明显的年龄标志,少女一般戴绿色的,婚后生了小孩的妇女戴黑色的,有了孙子或上了年纪的老年妇女戴白色的。老年人的比较长,要披到背心处,少女和中年妇女的比较短,只披到肩上。少女的还喜欢嵌金边,绣上风格素雅的花草图案,显得清新、秀丽、明快悦目。戴盖头的习俗,主要受阿拉伯国家妇女习俗和伊斯兰教的影响。在阿拉伯地区,原来风沙很大,水源少,人们平时难以及时沐浴净身,为了防风沙,讲卫生,妇女们便缝制了能遮面护发的面罩。我国的回、东乡、撒拉、保安等民族妇女虽已弃用面罩,但根据伊斯兰教的要求,仍以头巾护住头发、耳朵和脖子,所以逐渐形成了戴盖头的习惯。如果把头面露在外面,就会被认为是失去了“依玛尼”(信仰)。 盖头亦称为“面纱”。穆斯林妇女的遮面护发头巾。从头顶直垂肩部。此称始见于明*马欢《瀛涯胜览》。源于伊斯兰教把妇女头发列为“羞体”。《古兰经》规定:“你当告诉众穆民女子,俯首下视,遮其羞体”, “当令她们把头巾垂在衣领上,不要露出装饰” 故以其遮盖之。其颜色因年龄和地区略有不同, 在中国西北部回、撒拉、东乡等族地区,少女和年轻妇女戴绿色,中年换黑色,年老者尚白色。多选用纱、绸、绒等料制作,成为装饰品, 也起防沙保洁作用。已成为民族习惯。 盖头穆斯林妇女的传统服饰。用丝、绸或“乔其纱”(丝麻织品有花纹空隙)等细料制成。有绿、黑、白等颜色。少女和新婚妇女戴绿色, 中年妇女戴青色, 年老者戴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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