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相权分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237 相权分立封建社会宰相权力由单一制向三省制和多相制的演变。宰相为封建时代辅佐君主、总理政务者。封建时代前期的秦汉,以丞相(相国)为宰相,行使相权,基本为单一宰相制,相权较重。东汉以司徒、司空、太尉共掌政务,行宰相之职权,但仅备位而已。实权则由尚书台的“尚书令”或“录尚书事”行使,仍为独相制。魏晋以后,相权逐渐分化,三省长官中书监、中书令(中书省)、尚书令、左右仆射 (尚书省)、侍中 (门下省)及大将军等官,凡为皇帝所倚重,即可行相权,故既无定员,亦无定名。隋唐时代,三省制正式确立。唐以三省长官共议国政,中书决策,门下审议,尚书执行。以中书省中书令与门下省之侍中任宰相之职,他官如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为宰相。唐中叶以后,翰林院学士、枢密使及节度使、转运使地位提高,也行使相权。这样,相权完全分由多个机构行使。至明初,废丞相,宰相权力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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