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结算纪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结算纪律中国国家银行为正确处理各部门、各单位间的结算关系,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规定的一种纪律。是国家财经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结算纪律有:1.不准相互拖欠货款;2.不准赊销商品;3.不准套取银行信用;4.不准出租、出借在银行开户的帐户;5.未经国家批准,不准预收、预付货款。 结算纪律discipline of settlement中国国家银行为正确处理各部门、各单位间的结算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规定的结算行为准则。国家财政纪律的组成部分。结算纪律的主要内容是: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套取银行信用,不准延误、积压结算凭证,不准挪用、截留客户和他行资金,不准签发空头汇票、本票,不准签发空头汇款回单,不准拒绝受理客户和他行的正常业务。其中前两项是针对企业单位的,后五项是针对银行本身的。 |
随便看 |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