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罪知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罪知录》也作《祝子罪知录》。明祝允明撰。凡10卷。其凡例有五:举、刺、说、演、系。“举”用来“是是”,“刺”用来“非非,”“说”用来“原是非之故”,“演”用来“布反覆之情”,“系”用来“述古作以证斯文”。全书分论人,论诗文、论佛老、论神鬼妖怪四部分。作者的散文美学思想以“自然”为核心。他主张作家应该达到对于社会生活的情感体验与审美认识的统一,并借助于高超娴熟的艺术创作予以表达,不作刻意的追求而暗合创作的规律性,以达到一种“自然”天成的审美理想境界:“含灵结秀,唯在斯人,身所苞藏,心情理气”,“心动情之,理著气达,宜齿颊而为言,就行墨而成文,文即言也,言即文也。”以此为基础,他倡导以六经为典范,认为“凡古今之文,键枢治教者,毕集于兹;而为文之体要貌态,亦斯咸备。”他提出的这样的基本观点:“文极乎六经而底乎唐,学文者应自唐而求至乎经”;“今称文,韩柳欧苏四大家,又益曾巩、王安石作六家者,其谬误人”。他十分注意文质关系,认为文体既立,其状各异,当不偏于质,也不黩于文;“虽文质相须,语厥为体,必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