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美国联邦系统中的最高司法组织。根据1789年联邦宪法规定,1790年成立。有最高裁判权和 “司法审查权”。每年10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开庭审理案件,次年6月中旬闭庭。开庭时法官的法定人数为6人,判决时以投票法官的简单多数通过。多数派同少数派都必须将自己的意见详细写入该案的判决中,作为未来判决的基础。最高法院的每个法官还至少负责一个上诉法院的事务。最高法院的初审案件只限于两类: 涉及外国驻美大使、公使和领事的案件,以州为一方的案件。每年受理的案件中绝大部分是联邦低级法院和州法院的上诉案件。最高法院是最终上诉法院。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判决联邦法律、州法律和总统、政府的行为违宪,使其无效,这种司法审查权使联邦最高法院在美国政治中占据突出地位。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