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自治领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自治领英联邦部分成员国过去的一种类型和称谓。这些国家承认英国女王为国家元首;由女王任命其总督;各自治领在伦敦派驻高级专员;他们都参加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经济上不同程度地受英国控制。1947年后,此称谓已不用,参加英联邦的国家通称“英联邦成员国”。1987年底英联邦有48个成员国。 自治领Dominion英联邦部分成员国过去的一种称谓。加拿大联邦的开国元勋们原想把国名定为“加拿大王国”,美国内战后,英国不愿与美国为敌,担心该名会惹恼美国人,于是要求更名。蒂利爵士建议使用圣经《诗篇》中出现的“自治领”,该名可显示联邦的尊严,又有颂扬君主立宪制之义。根据1982年《宪法法案》,“自治领”适用于联邦政府和议会,也是加拿大的官方称谓。 自治领英联邦部分成员国的旧称。原指英国殖民地中白人的自治领地或由少数白人统治者治理的自治领地。联邦内出现的第一个自治领是1867年建立的加拿大自治领。随着殖民地民族革命运动的发展,澳大利亚、印度、锡兰 (今斯里兰卡) 等国也先后宣布为自治领。1931年,在制订的《威斯敏斯特条例》中,英国在法律上承认了自治领在英帝国内的主权地位,解除了隶属关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蓬勃发展的形势下,英国为了缓和同殖民地之间的矛盾,曾被迫给予某些殖民地以“自治领”的地位。自治领在政治上承认英王为国家元首,由英王任命自治领总督,并在伦敦派驻高级专员。它们都参加帝国会议(1944年改称英联邦总理会议)。在经济上,自治领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制于英国,并有关税特惠制的规定。除加拿大外都属英镑区。自治领拥有立法、行政、外交等权利。1947年,自治领的称谓被废除,原有的自治领与联合王国同样称为英联邦成员国。 自治领英联邦部分成员国的旧称。原指英国殖民地中白人的自治领地或由少数白人统治者治理的自治领地。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 加拿大爆发反对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的革命运动, 英国被迫于1867年通过《不列颠北美法案》,建立起英联邦历史上第一个自治领。其后,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联邦、爱尔兰、巴基斯坦、印度、锡兰(今斯里兰卡)等国也先后宣布为自治领。1931年英国又在《威斯敏斯特条例》中承认, 英国与自治领之间不再有隶属关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在民族解放运动蓬勃发展的形势下, 英国为进二步缓和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与殖民统治的矛盾, 不得不继续扩大其殖民地中自治领的范围。自治领拥有立法、行政、外交等权利,并能独立处理国内事务, 但必须在政治上承认英王为国家元首, 由英王任命自治领总督,并在伦敦派驻高级专员,参加英国联邦首脑会议, 经济上也不同程度地受英国控制。1947年后, 自治领改称英联邦成员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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