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行政代理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行政代理是基于行政委托而产生的一种法律制度。当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来行使,这时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代理人),代表行政主体以行政主体的名义行使受委托的那部分职权,这种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即行政代理行为。行政代理的行为代理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超越行政主体委托的权限范围,越权代理行为无效。行政代理基于行政委托而产生,行政委托的法定方式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以较具体的委托决定来进行,有关行政委托的事项范围,职权内容,委托时间,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等,都须在委托决定中予以明确,只有这样,行政代理行为才有明确的依据。行政代理的法律后果由委托的行政主体承担。行政委托的对象可以是另一行政主体,也可以是其他社会组织,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法定的个人,但均不会因此而发生职权及职责的转移,被委托组织也不能因此而取得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政主体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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