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议会君主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议会君主制君主立宪制政体的一种形式。议会处于主导地位,政府受议会制约,君主作为国家元首处于象征的地位,实权掌握在内阁手中。英国、日本、卢森堡、挪威、丹麦、西班牙、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新西兰等都采用这一政体。 议会君主制有“民定宪法”,虽仍保存国王,但国家大权已由议会控制的政府组织形式。是君主立宪制的一种。与二元君主立宪制相比,它是资产阶级力量较强大,封建势力较弱小所导致的一种政体。其特点是,君主的权力受宪法、议会的有力限制,以至君主的实际权力大为削弱,行使的只是礼仪性的职权。议会的权力至高无上,君主只是国家的象征,即“虚君”而已。议会君主立宪制中君主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的特点是: 君主虽是议会的组成部分 (如英国),王室贵族虽有一部分充当议会上院议员,但议会已成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摆脱了君主的控制; 内阁首相虽由君主任命,但限于任命议会多数党的领袖,内阁不对君主负责、只对议会负责。议会君主制首创于英国,现在英国、日本、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加拿大、澳大利亚、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都实行这种政体。 议会君主制议会君主立宪制的简称,资产阶级国家的一种政体。基本特征是君主虽仍作为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但不再掌握国家实际权力,议会成为国家政治的中心。君主的权力由 “民定”宪法做了很大限制。君主不能控制议会,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立法权主要掌握在经选举产生的下议院。首相和内阁的人选必须根据议会下议院多数的抉择,形成内阁制政府。内阁不对君主负责,而是对议会负责,内阁全体或者主要成员必须由议员担任。内阁一旦失去下议院的信任,就必须辞职,或者请求君主解散议会,提前大选。这些是有别于二元君主制的,但君主是世袭的,不受弹劾,因此又不同于议会共和制。君主保留了某些礼仪性、象征性的职责,如签署法律,任命首相,对外代表国家等。议会君主制是在君主立宪制的基础上由于议会作用的加强和近代政党的形成而逐步确立的。英国是最早实行并且是典型的议会君主制国家。后来这种政体为许多有君主制传统的资产阶级国家所广泛采用,现在仍实行于世界上的许多国家。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