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试行办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试行办法1987年9月27日国家教委颁发了《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试行《办法》的目的是推动中学体育工作的开展,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使学生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从而有助于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试行办法中国国家教委制订。1988年实施。包括3条体育合格标准:一是体育课坚持出勤,成绩合格;二是经常锻炼,自觉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三是按学校规定时间每天坚持早操、课间操,每周参加体育活动不少于2次。并且规定体育不及格不评三好生;经补考仍不合格只发结业证书,不能报考高一级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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