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际生产力
边际生产力又称边际生产率,是指最后追加的那个单位生产要素的生产力,即最后追加的那个单位的生产要素所增加的产量。
边际生产力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克拉克提出来的。按照克拉克的解释,如果用两种生产要素生产一定的产品。其中,一种生产要素的数量不变,而继续追加另一种生产要素,则最后增加一单位的生产要素所带来的产量,就是该要素的边际生产力。如: 假定生产中所使用的生产要素只有劳动和资本,当资本不变而劳动量增加时,最后增加的一单位劳动所增加的产量就是劳动的边际生产力; 当劳动量不变而资本量增加时,最后追加的那个单位资本所增加的产量就是资本的边际生产力。边际生产力在实物量上表现为边际物质产品 (MPP),在货币形式上表现为边际收益产品 (MRP)。克拉克认为,在其他生产要素投入不变的条件下,某一生产要素随着投入量的增加,其边际生产力是递减的。边际生产力之所以会出现递减规律,是因为连续增加的生产要素投入量只与固定不变的生产要素发生作用,所以,随着生产要素的连续投入,则新增加的生产要素只能和越来越少的固定生产要素一起发生作用,结果就使每增加一单位的可变生产要素所带来的边际生产力递减。
厂商需求生产要素的目的是为了赚钱,为了获得利润,而利润是收益与成本的差额,厂商对生产要素愿意支付的需求价格,必然要考虑生产要素能够给自己带来多少收益,即必然考虑生产要素边际生产力的大小。边际生产力大,厂商愿意支付的价格高; 反之,边际生产力小,厂商愿意支付的价格就低。
克拉克还利用边际生产力这一术语来说明工资、利息、地租的决定。他认为,在完全竞争的静态环境中存在着按劳动和资本各自对生产的实际贡献,即边际生产力来决定收入的分配。工资是由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决定的,利息是由资本的边际生产力决定的,而地租则是由土地的边际生产力决定的。
边际生产力是西方经济学分配理论的基础。从静态分析看,在其他生产要素投入量不变或技术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单独增加某一生产要素投入量,达到一定限度后,产量确实会递减。但从现实来看,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力递减不具有现实客观必然性,因此以其作为分配理论的基础是缺乏科学依据的。值得肯定的是,用边际生产力来分析经济效益确有可取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