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金块本位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金块本位制金本位制的一种形式。特点是:金币不得自由铸造和流通;国内只流通银行券;银行券只能按规定向中央银行兑换金块,不得兑换金币。 金块本位制亦称“生金本位制”。流通中的银行券只能在一定条件下兑换金块的一种金本位制。在金块本位制度下,国内不流通金币,而发行代表一定重量黄金的银行券,银行券可在一定条件下按规定的数量向发行银行兑换金块。例如,英国在1925年规定,用银行券兑换金块,每次至少须1700镑 (兑纯金400盎司),从而限制了黄金的兑换范围。金块本位制禁止自己铸造金币,但仍规定货币的含金量,并有黄金官价,允许黄金自由输出入和外汇自由买卖。20世纪20年代,英国、法国、比利时、荷兰等国曾采用这种制度。在这一货币制度下,黄金不可能再发挥自发调节货币流通和稳定汇率的作用,银行券不能稳定地代表一定的黄金量,因而这是一种残缺不全的金本位制。在1922--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实行金块本位制的国家先后放弃金块本位制,实行纸币流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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