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顺婚与逆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顺婚与逆婚古印度法律对种姓婚姻的两种规定。凡高种姓男子已在本种姓中娶过正妻的,若愿再娶,可按种姓顺序在低种姓中娶妻,此为“顺婚”。低种姓男子从高种姓中娶妻,此为“逆婚”,为法律所禁止。顺婚女子可因夫的种姓高贵,地位有所改善,其所生子女按照一定条件也可升至父亲所属的高种姓。逆婚女子虽原属高贵种姓,但在嫁给低种性男子后,立即成为堕姓人,沦为丈夫所属的低种姓,其所生子女也属低种姓。《摩奴法典》明确指出,顺婚子女因是由高贵男子与低贱女子所生,可以通过自己的美德而成为高贵的人,而逆婚子女因是由高贵种姓妇女与不洁的低贱男子所生,因而只能被认为是低贱的人。顺婚所生子女在财产继承权利上也有差别。《摩奴法典》规定,一个婆罗门男子依次与一个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女子婚生之子继承其父遗产的份额,应按其母种姓高低的顺序而有差别。即:婆罗门妇女之子得4份;刹帝利妇女之子得3份;吠舍妇女之子得2份;首陀罗妇女之子只得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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