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五) 全面放开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五) 全面放开1991年11月1日起, 蔬菜实行放开价格, 放开经营。对蔬菜上市淡季和节日供应必需的蔬菜品种和数量, 由市蔬菜公司与生产单位签订“保淡保节”合同定购蔬菜, 公司给生产单位差额补贴, 专款专用。继续扶持和搞活零售经营, 菜场可自行选择进货渠道。1993年, 一些农办批发交易市场相继建立;农委系统专营蔬菜的绿叶公司成立, 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蔬菜流通由市蔬菜公司为主的经营格局被打破。嗣后,一批农办蔬菜批发交易市场相继建立, 到1996年, 全市共建立蔬菜批发市场49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蔬菜产销大市场、大流通、多渠道的局面逐渐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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