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持续快速发展时期(1986—1999年)
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放宽政策、加速发展水产业的指示,把发展水产业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粮食转化的一个战略部署,水产品价格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极大地调动了渔、农民养鱼和水产经营者的积极性。10余年间,由于领导重视,投入增加,依靠深化改革,依靠科技进步,云南水产业得到持续快速发展。
云南渔业基建投资历来较少,1954—1984年31年间,农业部、省内地方统筹、自筹,以及渔业周转金,用于渔业投资累计1 769万元,仅占全省农业基建投资总额的0.65%。1985年后,渔业投资增长较快,1985—1995年云南渔业投资累计1.66亿元,占全省各级财政投入农业资金总额的0.73%,1996—1999年渔业投资达8 566万元,占同期全省财政支农支出的0.63%,对云南渔业基础设施生产条件的改善起了很大的作用。渔业专用塘从1985年的5 227公顷增至1999年的19 336公顷。1997年新建水产冷库17座,水产加工能力28 863吨/年。水产科技人员增加到978人,乡镇渔业辅导员配备了279人,初步形成了水产科技推广网络。
1991—1999年,各地利用荒芜水面和低洼冷浸低产田挖塘养鱼,全省共新挖鱼池10 249公顷。开展池塘精养高产技术示范推广,累计面积3.06万公顷。1999年稻田养鱼面积发展到7.37万公顷,比1990年增3.8倍,产量增6.6倍。高密度网箱养鱼,银鱼全方位移殖,名特优水产品开发,新品种引进推广,使科技在渔业生产上进一步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渔政工作上加强了法制建设,坚持以湖泊渔政管理为重点,同时搞好渔业生态环境管理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坚持为渔业生产服务,保护、增殖渔业资源。抚仙湖、滇池、洱海,先后取消了机动渔船生产,降低了捕捞强度,保护了资源,保护了生态环境。渔业生产进入持续快速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