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 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四) 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1984年,天津市农工商总公司向市政府实行了总承包。根据承包合同,总公司在完成产值、利润、主要产品产量等指标后,按实现利润额的15%提成,作为全系统的分成工资或奖金。总公司向下也基本上实行的是分成工资办法,即工资加奖金办法。1988年国务院发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推动了农垦承包责任制的发展。天津农垦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不但初步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而且在企业内部初步建立起了激励机制、竞争机制、风险机制和约束机制,深化了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天津农垦实行的主要承包形式或方式有:❶按承包主体划分:厂(场)、队承包,班组(机组)承包,职工联营承包,家庭承包,个人承包等。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