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云韶部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云韶部分类:【传统文化】 宋代宫廷乐队。太祖开宝四年(971年)宋灭南汉,于广州南汉宫廷中获80位聪明内臣,经送教坊音乐训练后而建立的一支乐队。初名“箫韶部”,雍熙元年(984年)改称“云韶部”。主要职责是在某些节日期间,演奏乐曲供皇帝享乐。演奏曲目除《大曲》之外,也表演傀儡戏。所用乐器有琵琶、筝、笙、遇篥、笛、方响、杖鼓、羯鼓、大鼓、拍板等。 宋代宫廷乐队。宋太祖于开宝年间(968―976) 平定南汉,选其宫中内臣八十人,组成乐队,并由教坊负责教习,名为 “箫韶部”。太宗熙雍(984―987) 初年,改称“云韶部”。遇有宫廷节日庆宴,则用之奏大曲十三种,如 《万年欢》、《普天同庆》、《大定乐》 《喜新春》、《长寿仙》 等。其中,《万年欢》、《普天同庆》等,为太宗亲制之曲。该乐队还备有独唱、杂剧、傀儡戏等节目,并配有笙、笛、遇篥、琵琶、筝、方响、板、羯鼓、杖鼓等多种乐器, 用以演奏大曲。 又称黄门乐。宋初宫廷乐队。隶入内内侍省。开宝四年(971)北宋平定南汉,以所俘南汉宦者中80人聪颖者送往教坊习乐,赐名“箫韶部”。雍熙初,改名“云韶部”。淳化中,始兼用乐工。每当正月十五上元观灯,及上巳、端午节观水嬉,在宫中应奉作乐。遇冬至、元旦、清明、春秋观社等节令,及亲王于宫中宴、射,亦由云韶部献乐。云韶部有主乐内品30人,执色乐人有:歌3人、杂剧14人、琵琶4人、笙4人、筝4人、拍板4人、方响3人、遇篥8人、笛7人、杖鼓7人、羯鼓2人、大鼓2人、傀儡8人。后废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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