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重构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二、重构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农村供销合作社,长期承担着调控农村市场的职能,是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近来由于种种原因,供销社开始运转不灵,难于发挥“主渠道”作用,使农村市场失去了吞吐、调节、稳定的“蓄水池”,造成农村市场频繁震荡。为重构农村市场的“主渠道”,党和政府正在通过政策扶持,改变供销社负担过重状况,使之重新灵活运转起来。从四川省供销社系统的实际情形来看,❶具有成为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的实力。现有县联合社179个,所属专业公司934个;区镇基层社1 679个;乡分社7 484个;村代销店33 591个;代管的农村商业企业8 455个。有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工业企业2 458个。现有固定资产原值26.47亿元;自有资金37.73亿元。建有冷库4万吨,仓容850万平方米,营业网点791万平方米。这些数字说明,供销社仍然有很强的经济实力,它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主渠道”地位是其他任何经济组织所无法取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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