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安平土州永定规例碑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安平土州永定规例碑分类:【地域文化】 记述壮族土司赋役制度之碑刻。安平土知州刻于清乾隆二年(1737),共约500余字。内容规定土官应抽取境内各项赋税和夫役,有的夫役已经革除,有的改为纳银代役,有的照旧供役等等。碑文反映壮族土司管辖地区的社会经济制度,到清朝初年已有所变化,但封建农奴制度的痕迹仍历历在目。为研究壮族土司统治时期的社会性质提供重要资料。其碑文载《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石刻碑文集》第19页,广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出版。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