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封建时代死刑复核制度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封建时代死刑复核制度

分类:【传统文化】

古代刑罚制度。即在死刑执行前对案情反复上奏皇帝的一种制度。始于北魏。南朝宋也规定:“其罪应重辟者,皆如旧先须上报,有司严加听察。犯者以杀人论”。(《宋书?孝武帝本纪》)隋代沿用。唐代,“凡决大辟罪,在京者行决之司五复奏,在外者刑部三复奏。若犯恶逆以上及部曲、奴婢杀主者,唯一复奏”(《唐六典?卷六》)。“诸死罪囚,不待复奏报下而决者,流二千里。即奏报应决者,听三日乃行刑,若限未满而行刑者,徒一年”。(《唐律疏议?断狱篇》)唐以后遂成定制。历代皆沿用。明清时除实行三复奏或五复奏制度之外,即使是“三司会审”和“九卿圆审”,也仍然必须奏请皇帝裁决。

随便看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0-2025 o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9/28 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