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希福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希福分类:【传统文化】 清大学士。满洲正黄旗人。姓赫舍里。世居都英额,后迁哈达部。努尔哈赤灭哈达部后,从其兄硕色率所属归附。以通满、汉、蒙文,任职文馆。屡奉使察哈尔、喀尔喀、科尔沁诸部,赐号“巴克什”。天聪二年(1628),征科尔沁,授骑都尉世职。复征燕京,败明军于大凌河。晋三等轻车都尉。崇德元年(1636), 改文馆为内三院, 为国史院承政, 寻授弘文院大学士, 晋二等轻车都尉。奉使察哈尔、喀尔喀、科尔沁诸部编户口、设佐领,颁法律。顺治元年(1644),译辽、金、元三史。寻革职罢官籍家。八年二月,雪冤复职,仍授弘文院大学士。九年,任纂修《太宗实录》总裁官,特晋三等子世职。同年十月,授议政大臣,十一月病死,赠太保,谥文简。 姓赫舍里氏,满洲正黄旗人。后金天命四年(1619),与兄硕色自哈达(在今辽宁开原东南哈达河流域) 归附努儿哈赤。以兼通满、汉、蒙古文字被置书房(后称文馆),赐号巴克什。清崇德元年(1636)五月,文馆改为内三院后,授弘文院大学士,主持满译辽金元三史。多次奉命出使蒙古诸部,传宣诏命、征调军队、清理刑狱、审查户口、颁示制度等。三年七月,与范文程、刚林共同上奏请更定六部二院官制,被采纳。顺治元年(1644)三月,满译三史书成。八月,谭泰讦其伪传王(多尔衮)言,构衅乱政,被免官,革世职,籍没家产,夺其原管牛录。八年2月,福临亲政昭雪,复二等阿达哈哈番原职。三月,补弘文院大学士。翌年,充《太宗实录》总裁官。十月,授议政大臣。累进世职至三等精奇尼哈番。卒,谥文简,赠太保。 清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赫舍里。1619年与其兄硕色自哈达投归后金。因通满、汉、蒙古文字安置于文馆,赐号巴克什。1636年改文馆为内三院,授弘文院大学士,主持译辽、金、元三史。曾多次奉命往蒙古诸部编户口、牛录,颁布法律,审罪犯,会外藩。1644年以“乱政”罪被免官,革世职。1651年昭雪,复世职,仍授弘文院大学士。后任《太宗实录》总裁官,授议政大臣。卒谥文简,赠太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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