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开国大典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开国大典分类:【文化精萃】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推选林伯渠为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为副主席,朱德兼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会议决定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针。下午3时,首都30万群众齐集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开国大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并亲手升起第一面五星红旗。接着,举行了盛大的阅兵式。全国各地普天同庆。庆祝中国进入了历史发展的新时期。 1949年10月1日北京30万人在天安门广场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典礼。是日下午2时,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及委员宣布就职;一致通过决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新政府的《共同纲领》为人民政府施政方针;公告各国政府,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选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人民革命军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人民解放军总司令。下午3时,在国歌、礼炮和人民群众的欢呼声中,毛泽东按动电纽,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红旗,并宣读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向全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举行了长达3个小时的阅兵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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