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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老子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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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思想

分类:【文化精萃】

老子是我国春秋时期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亦是安徽历史上早期的思想家之一。他建立了以 “道”为核心的哲学体系,成为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他著有《道德经》一书,被后来的道教奉为经典,老子本人亦被道教尊为教祖,他的思想在安徽以及中国文化史上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老子的生平与著作

关于老子的生平,司马迁在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中是这样记载的: “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伯阳,谥曰聃,周守藏室之史也。”从这一记载可知,老子姓李,名耳,字伯阳,谥号聃,他做过周朝守藏室之史 (管理藏书的史官)。关于老子的生卒年,已不可详考。《史记》载,孔子在34岁时曾向老子请教过有关 “礼” 的问题。据此,老子当与孔子同时而略早,也就是生活于春秋末期。关于老子的籍贯,历史上出现过楚国苦县、相县,陈国苦县、相县以及宋国相县、沛县等多种不同的说法。究其根源,多是由于行政区划的变迁所引起。由于沛县秦置,沛郡汉置 (治相县),皆后起,可以存而不论。先秦时期,相以涡水为界,以北属宋国,以南属陈国,后皆入楚国,行政上隶属于苦县。因此,国别不同,苦县、相县有异,也无须多论。剩下来的问题是,苦县或相县的地方很大,究竟应该落实在何地呢?《史记?老子列传》说他是“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苦县和春秋时期的相,在唐宋时期属亳州,因此,后来一般认为老子是毫州人,当时的统治者常到毫州谒老子庙,便是明证。但又有人注为 “今河南鹿邑”人,仅指出苦县治所在地,显然就不对了。应该具体指出 “厉乡曲仁里” 在哪里才行。据考,在今安徽涡阳城北5公里处,有天静宫 (中太清宫),位于涡河北岸,传说是老子诞生之地。关于此事的历史文献记载有,东汉边韶的 《老子铭》 说 “相县虚荒,今属苦,故城犹在,在濑乡之东,涡水处其阳。” 曹魏文帝 《敕修碑》云 “涡水北有老子庙”。《大明一统志》卷七“凤阳府志”载: “天静宫在亳州东一百二十里,老子所生之地,后人建宫以尊奉之。” 此宫古属亳州,清朝同治三年(1864)设涡阳县时,划属涡阳。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1991―1992年,曾对此进行考古发掘,出土文物近千件。如元至顺三年(公元1332) 的《天静宫造碑》说: “世传老子在妊,有流星突流于园,既而降诞,则天静宫之基址矣。”近年,老子研究者大多承认老子故里在涡阳。

老子出身于史官世家,他的祖先世代均有人到周朝为史官。可老子的童年却是在孤苦中度过的。他尚未出世,父亲即去世; 他一来到人间,母亲亦不幸辞世,老子成了孤儿。但因出身于史官世家,老子在少年时期仍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他曾拜精通礼乐的商容为师,学习殷商礼乐。老子不仅天资聪颖,而且勤学好问,善于思考。至青年时期,他便学有所成。所以当周王室选拔史官时,便选中了他。大约在公元前550年左右,亦即孔子出生前后,老子到周王室任守藏室之史,从事国家图书馆的管理工作。这一工作给他提供了极好的学习机会,为他后来探求宇宙人生之道打下了良好基础。在这期间,孔子曾问礼于老子。《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载: “孔子适周,将问礼于老子。老子曰: ‘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且君子得其时则驾,不得其时则蓬累而行。吾闻之,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是皆无益于子之身。吾所以告子,若是而已。’”从这里可以看出,老子的思想此时已基本成熟。孔子拜见老子后,顿生崇敬之情,回去对弟子们说:“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 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衬。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孔子将老子比为龙,可见老子此时的思想已达到相当深刻的程度,以致同样为思想家的孔子也感到高深莫测。在任周守藏室史官的同时,老子已开始研究道德问题,这为他后来撰写 《道德经》打下了基础。

在周朝末年的王室之争中,老子受牵连而被免职。他在故乡隐居一段时间之后,便西出函谷关。老子在途中拜访了旧友关尹,两人畅谈了各自对天道人道的看法。关尹建议老子将自己的思想写下来,传给后世,老子答应了。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他写出了五千言,分上下两篇,上篇以 “道可道,非常道”开头,被后人命名为 “道篇”; 下篇以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启篇,后人名之为 “德篇”,两篇合称《道德经》,亦称 《老子》。今本 《老子》是否为老子所著,颇有争论。但一般认为,其基本上反映了老子本人的思想。至于写出 《道德经》之后,老子的事迹与去向,已不可知。连司马迁也说:“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大概是彻底隐居起来了。

二、老子的哲学思想

在哲学思想方面,老子建立了以“道”为核心的宇宙论体系。“道”在老子哲学思想中是一个抽象性最高的范畴,它既超越了感性具体,无形无象,不可闻不可见; 又超越了理性一般,无规定性,不可言不可说。从性质上说,老子的 “道”具有模糊性,它没有被赋予特定内容。《老子》一方面用大量言辞去形容它的虚无性和玄远性,人们据此可将其理解为 “无”或精神性存在; 另一方面又说 “道之物,……其中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精”。这似又说明 “道”是一种物质性存在。如此,“道”似具有物质与精神双重属性。这样的 “道”,老子称之为宇宙万物之本,且此“本”具有三重含义:本原、本质与本体。《老子》开篇便说:“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其第六章又说: “谷神 (即道)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道”为“天地之始”,说明它先于天地而存在,这是从时间上确定了 “道” 对于万物的优先性; “道” 为 “万物之母”以及“天地根”,则说明它与万物之间是产生与被产生的关系。“道”是如何产生天地万物的呢?《老子》第四十二章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段话意思是说,“道”能派生出阴阳两种相反属性,阴阳产生之初处于和谐状态,此便是 “一”: 阴阳由统一而趋于对立,此便是“二”; 阴阳经过分裂对立之后又会重新取得统一,由这种统一而形成的阴阳和谐状态便是“三”;这种和谐状态最利于万物的产生,故说 “三生万物”。这段话明确地把 “道” 视为万物产生的本原。在老子那里,“道”不仅是宇宙的本原,亦是万物的本质。作为本原,它决定了万物的产生; 作为本质,它决定了万物的存在。老子认为,某物之所以成为某物,就因为它从 “道” 那里获得了构成其自身的本质属性。天之所以清朗,是因为它从 “道”那里得到了清朗的本质: 地之所以宁静,是因为它从 “道” 那里得到了宁静的本质,其他万物莫不如此,所谓 “天得―(道)以清,地得―以宁,神得―以灵,谷得―以盈,万物得―以生,侯王得―以为天下贞。” ( 《老子》 第三十九章) 老子论“道”,既看重它对万物的本原优先性和本质决定性,更看重它对于万物的本体功用性。他说: “道冲而用之,久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 ( 《老子》第四章)意即“道”作为本体是虚空的,但其功用却是无穷的。这个功用便是,它既是万物产生的根据,又是万物运动的根源; 它既是自然事物发展的规律,又是社会人生变化的法则。但是,老子又指出,“道”虽然产生了万物,决定了万物的存在,它对于万物却是 “莫之命而常自然”。因为 “道” 的最大特性就是 “法自然”,它创生辅化万物的过程是一个无目的、无意识、无欲求的过程,它“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它对万物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 ( 《老子》 第十章) 天道自然是老子哲学思想中的一个根本观念。

在思维方式上,老子具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他首先看到了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尤其是对对立事物之间的依存关系有着深刻的认识。他在 《老子》 一书中提出了众多的矛盾范畴,指出了每一对矛盾范畴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如说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 《老子》 第二章) 这种认识的产生既是他对自然事物细心观察的结果,也是他对社会人生的深刻体验所致。其次,老子认识到了事物的变动性,认为自然事物无固定形态,社会人事不会长久稳定,“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 ( 《老子》 第二十三章) 他还认为,事物的变化有一个过程,总是从细微处开始而达到根本的质变,所谓“合抱之木,生于毫末;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 《老子》 第六十四章) 这一看法接触到了事物量变引起质变的运动规律,反映了老子观察问题时的细致性和深入性。再次,老子对对立事物在变化过程中的相互转化问题有着深刻认识,认为任何矛盾的地位都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所谓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 《老子》第二十二章) 据此,他总结出了 “反者道之动”这一事物转化的规律。这一认识产生于两千多年前,是难能可贵的。不过,老子的辩证法思想也存在着一些局限性。他对具体事物的运动变化有着深刻的认识,但对整个宇宙的运动情景却认识不清,对事物的发展缺乏辩证的认识,在运动观上陷入了一种循环论。他看到了对立面的转化,却忽视了转化的条件性,从而他的矛盾观存在着滑向相对主义的可能性。他认识到了对立事物之间的依存性,却对其斗争性认识不足,从而使得他的辩证法思想缺乏斗争进取的精神。

在认识论上,老子把人类认识分成两大类,一类是 “为学”,一类是“为道”;前者是对具体事物的认识,后者是对宇宙本原及人的生命本质的认识。老子排斥 “为学”而倡导“为道”,拒绝对具体事物的认识而专倡体认 “道”。“道” 如何认识呢? 老子认为“道”不能用语言概念去“说”,因为“道可道,非常道”,它“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不能通过语言概念去把握,而只能运用直觉去“观”。要“观道”就必须“致虚极,守静笃”,即保持心体的极度虚明和宁静状态,以明鉴之心去观照 “道” 的本来面目。为此,老子提出了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老子》第四十八章) 以及“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知天道。” ( 《老子》 第四十八章) 等主张,彻底排除了感性经验在认识中的作用,提倡用超感觉的直观去把握“道”,这使老子的认识论包含着神秘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成分。

在人生哲学上,老子首先表现出一种重人贵生的价值取向。他提出了 “四大”说,认为 “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第二十五章)。“人”被视为宇宙间四种伟大的存在之一,这反映了老子对人的价值的肯定和重视。那么,作为 “四大” 之一的人如何生存呢? 老子提出了 “人法地” 的原则,要人们效法 “地” 的居卑处下的姿态,以利于自身的生存。从这一生存原则出发,老子提出了一套包含着高超智慧的矛盾处世法。他主张人应该为自己的处世原则设置一种现象上的矛盾,从而使自己的人生意愿通过一种迂回曲折的途径得以实现。具体来说,老子提出的矛盾处世法包含着下列矛盾: 一是不争而大争,居后而占先,所谓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老子》 第二十二章)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老子》第七章)。二是无为而有为,守柔以克刚,所谓“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三十七章),“柔弱胜刚强”。三是淡泊以隐世,深藏以涉世,所谓“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 《老子》 第十九章)。对于老子提出的这一矛盾处世法,历史上有人视之为阴谋权术。实际上,老子以此智谋用世是有其苦衷的。因为他生活于春秋这一大动荡时期,一切矛盾于此时都表现得尤为突出,甚至人的生命亦是朝不保夕。在险恶的环境中,人要求得生命的保全和人生的主动权,就必须用智慧、用谋略。老子深明 “反者道之动”之理,故善以与动机相反的手段去处世行事,以图避免灾祸。后人谓老子“畏明之易暗,故守以昏,畏宠之必失,故不敌辱; 畏刚之折则致柔,畏直之挫则致曲。……凡所以知雄守雌,知白守黑,以懦弱谦下为道者,其意盖曰: ‘不如是则将不免于咎矣。’”(《文献通考?经籍志》)

三、老子的社会政治思想

(一) 对当时社会现实的尖锐批判

老子生活春秋时期正是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的时期,社会矛盾异常尖锐,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人们的欲望特别是统治者的占有欲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面对这种动荡不安的社会现实,老子提出了尖锐的批判。他指出,当时的社会现实是“大道甚夷,而民好径” ( 《老子》 第五十三章)。世俗的众人熙熙攘攘,纵情于声色货利,沉湎于 “五色”、“五音”、“五味” 以及 “驰骋畈猎” 的享受之中,为追逐功利而相互倾轧,甚至为盗作贼。而统治者更是骄奢淫逸,横征暴敛,欺压民众: “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 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竽。” ( 《老子》 第五十三章) 老子指出,社会秩序之所以一片混乱,人民之所以生活在困苦之中,正是因为统治者的贪得无厌:“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 《老子》 第七十五章) 他特别指出,生产上的灾荒是由于统治者吞食赋税的结果。统治者因自己的贪得无厌而导致了人民的困苦和社会的动荡,却又反过来用残酷的杀戮强迫人民屈服,而人民是不怕死的,所以统治者无力解决当时的社会矛盾。老子进一步从理论上寻找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认为这一切都是统治者 “有为” 的结果: “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 《老子》 第七十五章)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 民多利器,国家滋昏;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 《老子》 第五十七章) 老子认为,要使社会由乱而治,统治者就必须调整统治方略。

(二) “无为而治” 的政治主张

老子以 “天道” 的 “自然” 来论证 “人道” 的 “无为”,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 《老子》 第二十五章)自然之 “天道” 体现在人类社会中,就是无为之 “人道”。所谓“无为”,就是指统治者不要过多地干预老百姓的生活,要尽量少发号施令,要顺应事物的固有规律去解决问题。他说:“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了弗始,生而弗有,功成而弗居。”(《老子》第二章) 在他看来,统治者的 “无为”正可以使老百姓“有为”,所谓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 《老子》 第五十七章) 那么,如何才能实现 “无为而治” 呢? 老子提出的主要措施有:

1. “以正治国”,反对战争

老子对战争的危害性深有认识,所谓“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 《老子》 第三十章) 所以,他提出了“以正治国” 的口号,反对战争。《老子》 一书中有大量的反战言论: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老子》第三十一章)“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 ( 《老子》 第三十章) “善为士者不武” ( 《老子》第六十八章)。如果迫不得己而必须发动战争,则应尽量减少战争中的伤亡,善战者应以“恬淡为上”。老子说:“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 《老子》 第三十一章)

2. “绝圣弃智”,实行愚民政策

老子认为,“智慧出,有大伪” (《老子》 第十八章)。在他看来,人类的巧智和智谋有无穷的害处,它可以导致老百姓的奸诈难治,可以导致人性的虚伪,可以导致盗贼的产生。他说:“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其两者变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老子》第六十五章)智慧既然有如此大的危害,就必须根除。所以他提出了 “绝圣弃智” 的主张,说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 《老子》 第十九章) 他还主张在全社会造成一种否定智慧的氛围,“使夫智者不敢为。”智慧历来被看作是治国的重要手段,绝弃了智慧,又如何治国呢?对此,老子的看法与常人不同,他认为老百姓越是无智,越是愚昧,就越听话,越单纯,从而也就越好统治。因此,他提出了一套愚民政策,认为“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 《老子》 第六十五章)愚民的方法是 “虚其心,实其腹; 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 ( 《老子》 第十章) 同这种主张相联系,老子反对一切法令手段和文化设施,主张统治者对老百姓要采取一种蒙昧主义的态度。在老子看来,这种愚民政策正是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因为智慧带给民众的并不是“福”,而是“祸”。民智一开,则奇物滋生,竞争加剧,动乱不止,这对民众反而不利。

3. “绝仁弃义”,以 “三宝” 治国

老子对儒家所谓 “仁义”颇不以为然,他认为仁义的产生正是 “大道”废弃的结果,所以主张“绝仁弃义,民爱孝慈”(《老子》 第十九章)。在他看来,有 “仁”就有 “不仁”,而不仁方为“上仁”。所以圣人效法天地,以 “不仁”对待百姓: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老子》第五章)与“仁”相比,“义” 与 “大道”相去更远,因为即使是 “上义为之”,也是“有以为”,是违背“无为”之天道的。至于 “礼”,更是人与人之间忠信微薄的表现,也是造成社会祸乱的罪魁祸首,所以老子特别激烈地反对之。他的看法是:“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而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 《老子》 第三十八章) 但是,老子虽然反对仁义,却并不反对给人类以关爱。他之所以反对仁义,是因为在他看来,“仁义”正是在社会出现了非仁非义的现实之后出现的,是统治者为维护自身利益、维护服务于统治者利益的社会秩序而提出来的有差等的爱,它不符合大道无私,平等待物的原则,故必须否定。

对于真正的仁爱,老子是赞赏的。他提出了“三宝”说: “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 俭,故能广; 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 ( 《老子》 第六十七章) “三宝”之中,“慈”最重要,它是老子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提倡的是一种慈爱精神。老子把慈爱精神扩充到一切事物中,主张对人要慈爱,对物也要慈爱。他说: “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 常善救物,故无弃物。” ( 《老子》 第二十七章) 在老子看来,如果人人都能以慈爱之心去待人待物,天下就会太平。

(三) 老子的社会历史观和社会理想

从总体上看,老子的社会历史观具有循环论的性质。他以政治统治方式和社会生活习俗为依据,从经验事实出发,把社会历史分为三个阶段:远古、现世和未来。他所谓 “古之善为士者”、“古之善为道者”所生活的时代,就是远古时代。当时没有君臣关系,没有统治压迫,甚至连调节人际关系的各种礼仪制度也不需要,更没有烦令苛政。人们生活在 “大道”遍存,六亲相和,孝慈充盈的环境中,没有纷争和动乱,更没有犯罪和战争。在老子看来,当历史发展到了后来,也就是发展到他所生活的时代时,情况却发生了根本变化,“大道” 为 “仁义” 所取代,“智慧” 导致了“大伪”的产生,“六亲不和”产生了 “孝慈”,“国家昏乱”造就了“忠臣”。也就是说,无为之世为有为之世所取,和平的远古代之以混乱动荡的现实。

在老子看来,这种混乱动荡的社会现实不会长久存在下去,社会生活最终还是回复到类似于远古盛世那种时代去。所以,老子又提出了他所理想的未来社会的蓝图:“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 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 《老子》 第八十章) 这一社会的特征是,国家小,人口少,与邻国之间没有往来,彼此之间也没有战争。人们不乘舟舆,不用甲兵。生活上吃得香甜,穿得漂亮,住得安逸,乐其风俗,结绳记事,不用文字。一切文明进步都束之高阁,有而不用。这样的社会有国家,也有舟舆、甲兵,只是内外均无交往,政治、经济、军事都处于隔绝和封闭之中。只有物质上的衣食满足,而无精神上的追求和需要。这种社会与原始社会有不同之处; 一则有文明,一则没有文明; 但两者又有相似之处,它所展现的是原始公社制度下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生活景象。这是老子针对当时社会生活的各种弊端所提出的一种救世方案。

四、老子的自然教育思想

老子的教育思想在先秦独树一帜,它既迥异于儒家尚礼乐、重政教的主张,又不同于墨家尚义利、重人为之教,更有别于法家尚法治、重律令之学,而独倡法自然、尚无为的教育。老子极力反对一切世俗教育,认为都是悖于 “道” 的自然法则,违背人的天然本性,都是虚伪的、狡诈的 “人为”教育,是 “大道废” 的结果,应当彻底弃绝,并提出“绝圣弃智”、“绝学无忧”主张。对于老子这一思想,学界历来争论纷纭,褒贬不一,特别是黜道学者斥责老子为“反智主义者”。其实这是极大的曲解,老子的本意是反对一切统治阶级制造的虚伪的、人为的教育,主张以 “大道” 教人,以 “自然” 为法则,以 “无为” 为准绳,使人人都能“为道明德”。因此,我们认为,老子非但不是“反智主义者”,而且是极力主张尊教重学、教民诲人的时代巨子,独树异帜的伟大教育思想家。其教育思想富有深刻的时代批判性和战斗性,在我国古代教育思想史上占居重要的地位,并做出独特而重大的贡献。

(一) “返朴归真” ――教育本质观

老子对教育本质的认识与儒墨各家截然相反,孔墨均以教育的政治化、伦理化为宗旨,以人性的社会化为鹄的,并以此来改造社会,塑造人格,发展个性,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而老子从“天道自然” 观出发,提出与孔墨相对立的 “自然教育” 本质论。他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总根源和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总规律,也是人类社会一切生活领域所必须遵循的根本法则。“道”的根本特征是“自然”、“无为”、“自生”、“自化”。因此,教育的本质就是依循 “道” 的客观法则,顺应人的自然本性,引导人们不断去追求、体认和把握“道”之本体,即客观事物的本质与规律性,使人的本性顺其自然而充分的发展,最终至于 “返朴归真” 的至高境界。他认为,惟有如此,人的本性才能得以完全发展,社会才能得以安宁,天下才能享乐太平,整个人类即可复归于“大道”的境域。可见,“返朴归真”的自然教育论就是使人复归自然,诚朴无邪,淳真无疵,自朴自化,自然无为; 使社会无虚伪、欺诈、争夺和压迫,人人诚朴相处,长治久安。正因如此,老子才猛烈抨击一切违背 “大道” 法则的世俗教育,指出它非但不能发展与完善人的自然本性,反使人弄智巧诈,相互争夺,虚伪成性,种种社会罪恶现象相应而生,所谓圣智、仁义、孝慈等之类的世俗末学,都是欺世之谎言、乱世之产物。所以他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 六亲不和,有孝慈: 国家昏乱,有忠臣 ”(《老子》 第十八章) 就是说,仁义、孝慈、智慧等的产生都是大道废的结果。因此,他发出 “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 的呼吁,并提出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的号召( 《老子》 第三十章)。由此可见,老子主张绝圣智、仁义、孝慈之学,是指杜绝统治者及其学者所制造的那套虚伪的仁义之学,废止那种扭曲人性的“人为”之教,铲除滋生社会罪恶的上壤。“绝圣弃智”,是为了使人“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仁弃义”,是为了使“大道”行之于社会,使社会由 “大伪”转为“大真”,使国家由昏乱转为大宁,使世人由伪诈转为素朴……唯此,无骗无诈、无争无夺、厚朴淳真的理想社会才能出现。这是老子 “绝学弃智” 的真意所在,也是他的 “自然教育” 的精神实质。

(二) “为道”、“成圣” ――教育目的论

老子的教育目的论同样与儒家等世俗教育目的相异。儒家从“有为而治”立场出发,提倡培养为政的 “士、君子”; 而老子却从“无为而治”理论出发,主张培养为道的“上士”、“圣人”。他所谓的 “上士”,即能自觉体认、追求和践行 “道” 的人。所谓“圣人”,是其最高的理想人物,他的一切行动都能因任自然,循“大道”法则行事,既不忤道,也不以 “人为”去干预道,更不造作妄为而破坏道,并能辅成万物而弗有,成功万物而弗居,无私无欲,坦然大公。这是圣人的最高的品格。老子在 《道德经》 中提到圣人共有26见,全面地论述了圣人的品格和道德面貌。

1. “无为”、“无事”

老子说: “为无为,事无事” ( 《老子》 第六十三章)。所谓“为无为”,并非什么都不为,而是说按“自然”的法则去作为;所谓“事无事”,亦非什么事都不做,而是说以“清静”的态度去处事。对待一切事物以静处之,顺其自然发展规律而辅成之,不以任何外力干扰或破坏事物固有的规律,以 “无为”而达于无所不为,以 “无事”而达于无所不事。可见,“无为”、“无事”,是处理事物的方式和态度; “无不为”、“无不事”,是处理事物的目的和结果。这是老子“自然”法则的以 “静”制“动”、以 “无”取“有”辩证法的具体体现,也是圣人的最高品格。他认为,只有具备这样的品格,才能“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第二章),循其规律以处事,顺其自然而发展,辅成万物而不有,促成万物而不宰,人人抱朴无邪,社会安宁,天下自正。因此,老子特重“无为”、“无事”品格的培养,并作为教育人的最高目标。

2. “无私”、“无欲”

老子认为,私与欲是万恶的根源,人世间一切虚伪、欺诈、争夺、残杀等罪恶都是产生于私、欲两字。他说: “罪莫大于可欲”,“咎莫惨于欲得” ( 《老子》 第四十六章)。如果人人都私欲熏心,追名逐利,必然招致祸殃,整个社会必然大乱不宁。因此,他把“无私”、“无欲”视作圣人最重要的美德。必须指出,老子反对私与欲,并非反对人的正当生活欲望,而是反对剥削阶级社会尔虞我诈、豪取巧夺、相互倾轧等罪恶行径,对于人们正当的生活欲望必须给以满足,并提出 “损有馀而补不足”(《老子》第七十七章),使人人都能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 ( 《老子》 第八十章)。可见,老子提出 “无私”、“无欲”的主张,目的是教导世人清除私心邪欲,培养清平公正、大公无私的品德,反对剥削者欺诈掠夺的贪婪行为,并迫使收敛其贪欲。他说:“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 《老子》 第三章)

3. “知足”、“知止”

老子认为,知足、知止是圣人的重要品格,它可使人少私寡欲,葆全身心,长足长有,故“知足之足,恒足矣”(《老子》第四十六章)。人若不知足,就会争名夺利,贪得无厌,必遭祸殃,故 “祸莫大于不知足” ( 《老子》 第四十六章)。并指出,常人多不知足而贪名利,纵欲而不顾身危,弄得声誉扫地,身败名裂。因此,他告诫世人要善处名与利、得与失、存与亡的关系,珍爱声誉,珍惜人生。他说: “名与身孰亲? 身与货孰多? 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老子》 第四十五章) 只有 “知足”,才能 “知止”; 只有 “知止”,才能“不争”,只有“不争”,才能终身不殆,永葆生命的光辉和声誉的长久。故此,老子把 “知足”、“知止” 品格作为造就圣人的重要任务。

4. “守弱”、“贵柔”

老子根据 “反者,道之动” 的普遍原理,提出 “守弱”、“贵柔”原则作为“上士”必备的品格。他认为,凡事物始生时柔弱,但具有旺盛的生命活力,故能生长壮大; 物壮时,必将走向衰老和死亡。据此,他断定“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并作出“强大处下,柔弱处上”、“柔之胜刚,弱之胜强” 的结论 ( 《老子》第七十六、第七十八章)。所以,他反复教导世人要时刻“守弱”、“贵柔”,切不可显露锋芒,不可为天下先,更不可骄矜专横、好胜逞强……这样,就能以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老子》第四十三章)。由此足见,老子强调柔弱品格的培养,目的在以柔制刚,以弱胜强,使自身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5. “处下”、“不争”

所谓“处下”、“不争”,是谓甘居人下,谦虚让人,不争名利、地位和得失。老子认为,“道”的最高品格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 ( 《老子》 第五十一章),而圣人的最高品格是“为而不争” ( 《老子》 第八十一章)。所以,圣人对于一切名利、地位、得失,都能泰然处之,安之若素,因而天下不仅没有能与之相争,并且 “诚全而归之” ( 《老子》 第八十一章)。为了培养这一品格,他教导人们要做到 “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唯此,就能明察事事物物,明辨是是非非,彰显功劳业绩,长久进步而立于不败之地。可见,老子注重 “处下”、“不争” 品格的培养,旨在以 “下” 取 “上”、以 “曲”求 “全”,实现保全自身,进而保全天下的理想。

6. “致虚”、“守静”

虚与静是指心地空虚明净、宁静清澈的状态,不被任何私欲物念所缠绕。老子认为,人的本心空虚清明,无疵无瑕,只因受私念物欲所蒙蔽而萌生邪念。为使心灵不被蒙蔽,必须极尽 “致虚”、“守静”的功夫,以还本心的原来面目,恢复虚静清明状态。唯此,才能认识外界纷纭之事物,掌握自然之本质及其变化规律,从而把握常道,体道而行,并能包容万物,大公无偏,周全无遗,终身不殆。因此,老子把“虚”、“静” 视作圣人修养的最佳心理品格。

以上是老子所构想的理想人格品质,归结到一点就是充分发展与完善人的自然本性,实现人格的自然化,最终达于 “返朴归真” 的至高境界。

(三) “法自然” ――教学的根本原则

在教学理论上,老子与孔墨也截然不同。孔子尚学、思、行,重学、问之知; 墨子尚经验,重见、闻之知; 老子则尚自然,重直觉体认。老子依据 “道法自然” 原理,提出直觉 “体道”、“为道” 的教学路线,即通过直观外物而体认道,认识外界事物,把握客观规律,与道保持一致性。历来研究者多认为他无教学理论可言。其实不然,在老子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生哲理论述中,寓含十分丰富的教学法理论。

1. “因任自然” 原则

这是 “道法自然”法则在教学上的运用。老子认为,教学必须遵循自然法则,顺应人的本性,因人身心自然发展顺序而教,因事物固有发展规律而学,以促进人的自然本性之发展和对客观事物之认识。因此,他反对一切世俗的教育和教学,认为它是违反人的自然本性,非但不能使人认识自然之道,反使人格曲扭,人性异化,变成自私、虚伪、狡诈、贪婪的人。对于这种教育和教学,必须予以彻底铲除。他极力主张 “无为” 而教,“行不言之教”,以收 “无为之益”、“不教而成” 的效果 ( 《老子》 第二章、第四十三章)。为此,他要求教者应“无常心”,以学者之心为心;要顺应自然,因势利导,因其性而教; 要善行、善言、善计,身先而行,以充分发挥因其自然而教的作用。

2. “用反”、“双观” 原则

这是“反者,道之动” 的辩证法则在教学上的运用。老子认为,任何事物都有矛盾对立的正反两面,而且两面既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这是客观事物运动的普遍规律。教学上运用这一法则,即以“反言”来表示“正言”:言相反而理相成,从反面深化含义,可取得加深对事物理解的最佳效果。老子在 《道德经》 中运用了“反言”说明相反相成的效果,诸如: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损而益、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类……这些都是言反而理正,具有极强的说服力和深刻性。

老子在强调 “用反”原则的同时,又提出 “双观”原则,即从事物的正反两面来观察和认识问题。诸如:有与无、难与易、长与短、上与下、前与后、进与退、荣与辱、祸与福、强与弱、刚与柔、敝与新等对立两面及其相互转化的关系,既要了解其正面,又要了解其反面; 既要了解其有形之表现,又要了解其无形之联系; 既要了解其发生发展,又要了解其相互转化。这样,才能认识事物的全貌、本质及事物间的相互关系,从而避免片面性。

3. “虚静”、“专一” 原则

“虚静”是指空虚、宁静的心态,“专一” 是指心神贯注、专心致志的心境。在教学上就是保持心地高度纯净清明、全神贯注,无任何私欲物念干扰。老子认为,只有保持这种学习心态,才能静观万物,体认事理,把握常道。因此,他要求在学习时一定要清除内心杂念,排除外界干扰,闭塞一切物欲之诱,杜绝计谋巧诈之智,废除虚伪仁义之道,毁弃奇珍异物之利,不藏一点世俗成见,不骄不躁,不矜不伐,不固执己见,不主观臆测,不自以为是,如此,才能明道知常,把握道体和妙用。

4. “演绎”、“归纳”原则

老子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相比较而存在、相对立而发展的,并且是相互联系、相反相成、互为因果的关系,因而运用演绎和归纳方法可以探究事物的原委,推知前因后果,预知未来发展,从而认识新事物,发现新问题,获得新知识,驾御万事万物。他说:“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老子》第十四章)“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老子》第五十二章) 以 “道”御“有”,以“古”察“今”,以 “母” 知 “子”,这是演绎思维方式; 由 “有” 寻“道”,由 “今”观“始”,由 “子”守“母”,这是归纳思维方式。这两种思维方式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必由之路。因此,老子要求在教学的过程中运用这两种方法,并使两者结合起来,使学者既能认识 “道”的本体和总规律,又能由此推知事事物物; 既能认识具体事物,又能由具体事物复归于“道”的本体和总规律上。如此反复推演,使认识不断接近于真理,不会被变化多端的纷繁现象所迷惑。

5. “渐积”、“持恒” 原则

老子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由基础开始,循序渐进、不断积累而成,不能一蹴而就,一举成功,学习更是如此。他说: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老子》第六十四章) 这里,他着重强调,凡成功大事,必须从头开始,从一点一滴做起,一步一步完成,循序渐进,锲而不舍,持之以恒。还指出,做任何事情应从易、从细入手,“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老子》第六十三章) 由易而难,故能“成其难”; 由细而大,故能“成其大”。故此,老子极其重视学习中的积累功夫与渐进原则,以及持恒、坚韧的精神。

6. “贵师”、“爱生” 原则

老子十分重视教师的作用,竭力倡导以 “自然” 为师,并且强调惟有 “明德”、“为道” 者,掌握自然规律、遵循客观法则行事的人才能为师。他要求为师者 “行不言之教”、“处无为之事”、“先身而行”,起带头示范和引导作用,以达到 “不教而成” 的教育效果; 要热爱学生,与学生心心相通,做到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 ( 《老子》 第四十九章)。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毫无偏爱之心,常善救人,做到“善者,吾善之; 不善者,吾亦善之: 德善。信者,吾信之; 不信者,吾亦信之: 德信” ( 《老子》 第四十九章)。对一切人都要给以教育,使善者更善,不善者亦能学善,长善救失,使人人都能完善本性,返朴归真。他还指出,善与不善均可发挥其教育作用,“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老子》第二十七章)。要循循善诱,因其自然而教,循其才性而诲,以浃其心而不自知。

总之,老子的教学思想十分丰富而独具特色。他以 “道法自然”为理论基础,建构起高度尊重个性自由发展的教育学原理,矫正了世俗教育抹煞、扭曲、戕害个性的弊端;以“反者道之动”原理建立起 “用反”、“双观”教学原则,大大发展了古代辩证的教学思想;主张静观远照、玄鉴知常,注重直觉体悟和全面体道,确立了直觉主义和整体思维相统一的教学观; 强调心灵净化、专一持恒、循序渐进,揭示了内外教学环境净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倡导“贵师”、“爱生”,师生心心相通,一视同仁,充分体现了教育平等和仁爱的精神。所有这些,构成了独树异帜的道家教学理论体系,并形成与儒家教学思想既相对立、又相补充的格局,对后世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五、老子哲学思想的历史地位及其贡献

首先,老子的道论对中国古代哲学作出了巨大贡献,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老子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将“道”升华为哲学范畴,并以 “道”为基石建立起宇宙生成论和本体论。其道论有关道体的论述及宇宙生成理论,大致相当于西方哲学中的形上学亦即本体论和宇宙论。因此,可以说老子开创了中国哲学史上形而上学传统的理论先河。对此,张岱年说:“道家在中国哲学史上的最大贡献,是开创了哲学本体论。孔子罕言天道,认为天是最大的,‘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老子则提出了天地起源的问题,认为天不是最根本的,而最根本的是 ‘先天地生’ 的‘道’。提出天地起源的问题,这是理论思维的大突破,在哲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如果老子所谓道仅仅是天地之始,那么道论就是一种宇宙生成论; 如果老子的道不仅仅是天地之始,而且是天地万物存在的依据,那么道论就是一种本体论。从老子对于道的说明来看,道不仅仅是天地之始,而且是天地万物存在的依据。” ( 《道家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地位》,《道家文化研究》 第6辑》)由此得出结论:老子既是中国古代哲学宇宙论的创始者,也是其本体论的创始者。这一点决定了老子在中国哲学史上的突出地位。中国哲学史上影响最大的学派有两个,一是儒家,二是道家。儒家的创始人是孔子,道家的创始人是老子。孔子奠定了中国传统道德论的基础,道家开创了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的传统。老子的道论在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管子》、《庄子》、稷下道家、荀子、韩非、《吕氏春秋》等一大批典籍作者和思想家都吸收了老子的 “道”,并作为自己哲学体系的核心范畴。《老子》 一书在魏晋时被列为 “三玄” 之一,在玄学体系中占主导地位。

其次,老子首次提出了 “自然”概念和“道法自然”的命题,主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他看来,“道”在宇宙万物是最高最根本的,而它的特点就在 “自然” 二字,“自然”是“道”这一宇宙最高实体所体现出的最高原则,他强调人、地、天、道都应效法这一原则。这一思想同样被庄子等一大批思想家所继承发展,形成了中国哲学史上自然主义的传统。

老子的影响在中国道教发展史上尤为深远。道教于东汉时期产生后,尊老子 《五千文》 为主要经典,把先秦哲学家的老子变为道教教祖,老子思想也被演变为早期道教的基本教义。老子成了道教教祖后,便有了“老君”、“太上老君”等尊称。到了唐代,老子的地位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唐王室姓李,唐太宗自称是老子李耳之后; 唐高宗曾亲至亳州老君庙祭拜,追封老子为 “太上玄元皇帝”,并诏《道德经》为上经;唐玄宗亦曾诏两京及诸州各置玄元皇帝庙一所,并置玄学,令生徒诵习《道德经》,还先后追尊老子为 “大圣祖玄元皇帝”、“圣祖大道玄元皇帝”、“大圣祖高上大道金阙玄元皇帝”。宋明统治者也崇奉道教,宋徽宗、明太祖都曾亲注 《老子》,老子在道教史上占有极高的地位。

从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来看,老子及其所代表的道家思想亦占有重要地位,并且起了特殊作用。老子思想不是官方正统思想,这种特殊的在野地位往往被某些激进的思想家用来抵御官方哲学的消极影响。同时,正是老子思想自身的诸多优势,使其在中国传统文化的众多领域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这种作用的突出表现在于,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思想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深层结构上的哲学框架,它规定着中国传统文化的整体结构功能,制约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传统文化史正是以老子道家思想为哲学根据的儒家纲常名教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的历史。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还在思想方式上,以理性直觉的特征使中国传统文化更多地显示出自身的特色。

不仅如此,老子在世界文化史上亦产生了重大影响。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在世界文化名著中,译成外国文字出版发行量最大的是《圣经》,其次就是老子的《道德经》。到20世纪四五十年代,欧洲已有60多种《道德经》的译文。与此同时,西方学者对老子思想也进行了多方面多视角的研究。现在,西方诸多国家及东方日本都兴起了一股 “老子热”,人们对老子充满了敬意,视其为充满智慧和有着无穷魅力的哲人。不少获得诺贝尔奖的科学家也都把自己的科学发现归功于老子及其他东方哲人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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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15: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