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阮逸胡瑗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阮逸胡瑗律分类:【传统文化】 北宋时制定、使用的乐律。仁宗雅好音律,曾诏天下深达乐理者诣阙论乐,阮逸、胡瑗以通古乐被荐入京。皇钓间,仁宗以李照所定之乐仍未惬意,遂令再议新律。李照所用累黍之法是将黍竖排成尺,即以一黍为一分,九十分即为黄钟管的长度,再加十分即是一尺,但竖排之后,尺就变长,黄钟之管可容1,730粒黍,超出了标准的1,200粒的容量。胡瑗则将黍横排成尺,结果形成尺短,律管虽容1,200黍,而直径则有三分四厘六毫,大于标准的三分。阮逸又欲以量而求音,以声而定律,采用《周礼》所载“嘉量”之法,故主张重铸嘉量,以定乐律。时乐律之争纷然,仁宗卒取阮逸、胡瑗之律。皇钓四年(1052)十二月新乐成,定名为《大安》。次年六月,仁宗御紫宸殿使奏新乐,并召群臣预观。八月,诏常祀及朝会用新乐。此乐虽低和岘律一律,但仍受非议,《宋史?乐志》称:“乃试考击,钟声?郁震掉,不和滋甚。”用至元丰三年(1080),历时近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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