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企业兼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企业兼并enterprise merger在市场竞争中,寻求扩张发展的优势企业将劣势企业有偿合并入本企业,并使之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地位的经济活动。它不同于一般由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的企业合并。其特征是:被兼并企业在自愿基础上,将全部或大部分资产的产权和经营权有偿转移给兼并企业,其全部生产要素,包括厂房、设备、资金、库存物品等也实现整体转移,兼并双方实行资产一体化,形成一个新的企业实体。企业兼并有多种方式:有的是以现金购买被兼并企业的全部产权,使之成为下属的工厂或分公司;有的通过认购被兼并企业的大部分股份,成为控股的大股东;有的是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为条件,取得财产权;还有的是兼并双方实行产权联合,建立新的企业。企业兼并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通过企业兼并,可以使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实现优化组合,促进集约经营,增大规模效益,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同时,亦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 企业兼并优势企业在竞争中依法以有偿给付方式,取得对劣势企业全部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法律行为。存续企业不仅保持原来的企业名称,而且有权获得被兼并企业的财产和债权,同时承担其债务。被兼并企业的法人资格的取消、企业产权的转让,是企业兼并的主要特征。企业兼并有多种形式: 同一市场上从事同一产品生产或经营的两个企业的横向兼并; 同一市场上各自生产和经营的产品有着密切联系的企业之间的纵向兼并; 产品及市场无明显关系的企业之间的复合式兼并; 收购股票并达到足以控制对方企业的合股式兼并; 以承担对方全部债务为代价的接收式兼并。在我国,由于存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分级管理的现实,政府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之间、集体企业之间、国有与集体企业之间的兼并,以提高公有资产的运营效率。同时允许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合股与私营企业之间互相兼并。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