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民主管理qiye minzhu guanli
企业的劳动者以主人翁的地位行使管理企业的权力和各项具体的管理制度的总称。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必然产物,也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区别于资本主义企业管理的本质特征之一。
在我国,职工代表大会制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企业管理委员会作为协助厂长对企业经营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的机构,也带有民主管理企业的性质。根据条例规定,管委会中应有包括工会主席在内的三分之一的职工代表参加,它成为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职工参与企业重大问题讨论和决策的一种组织形式。
企业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有:❶在条件成熟的企业单位,企业厂长或经理的产生,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推荐,然后由企业主管机关批准或任命。
❷职工参与对企业各级干部和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职工代表大会有权评议、监督各级干部,并根据干部的表现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并有权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进行质询,有权对厂长或经理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必要时报告上级工会。
❸职工参与对企业重大问题的讨论、审议和决定。在企业管理中,凡属经营方针、长远和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工资调整计划和财务预决算、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均由厂长提出方案,提交有工人代表参加的管委会讨论,有的还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和决定。
❹职工群众直接参加班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在我国的企业管理工作中,同样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社会主义原则。既要有集中统一的领导指挥生产和经营,以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要求;同时又必须保证职工群众真正当家做主的权利,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使企业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