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公务员任用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公务员任用国家任职机关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任职条件的要求,通过法定的程序和一定手续任用公务员担任某一项职务。凡是经过考试录用并取得任职资格的公务员,在部门内或者跨部门的升迁、降职或平级转调,以及公务员系统的任用,均属于公务员职务任用范围。各国政府对公务员的任用,都有自己的一套程序。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做法: 具有任用权的机关长官,委派具有任用资格的人员,先行代理某种职务; 依照任用法规的规定,将拟任者的资历证件等有关材料送请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查; 审查机关提出审查结果,计有:合格实授、先予试用、准予试用、准予登记和准予任用等; 对审查合格人员,依法安排职位。公务员对审查机关所铨定的职务、薪俸不满意时,可依法定程序,送交有关证件,要求重新审查。任用的原则:优化、精干、德才兼备; 依照法定程度;一人一职与因事设职。任用的形式有五种: 选任制、考任制、委任制、聘任制、聘用制。此外,必须注意公务员的任用与公务员的录用之间的区别,二者涵义有所不同。任用是指授予具有公务员身份者一定的政府行政职务,使其在一定的岗位上负责某项工作。任用可以在录用的同时进行,也可以在录用之后进行。录用则是指通过一定的途径或方式把原来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公民吸收到国家公务员队伍里来,使其具有公务员身份。公务员任用,与其职务的升降、调任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即职务的升任、降任和调任,均属任用的范畴,是任用的不同表现形式。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