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兴安县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兴安县元代县名。本辽、金之兴化县,蒙古至元二年 (1265),改曰兴安,为中书省上都路兴州附郭县,州、县同治于今河北滦平西南喀喇河屯。明废。 兴安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唐置全义县,后晋改德昌县,宋称兴安县。面积2 348平方公里,53%属长江流域,人口38万。县城兴农镇,隶属桂林地区。粮食作物有红薯、玉米、小麦、大豆等,是广西粮食生产基地县之一。经济作物有花生、芝麻、油菜籽,烟叶等。盛产柑桔、白果、毛竹,森林面积近16万公顷。矿藏有煤、铁、铅、锌、钨、铜、重晶石、大理石等。县内有湘江、淳江,分属长江和珠江水系。湘江流经县东部,漓江流经该县西部。连接湘、漓江的古运河——灵渠,全长34公里。湘桂铁路纵贯县境。灵渠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沿渠有秦堤、飞来石、四贤祠、三将军墓、万里桥等名胜古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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