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刑法时间效力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刑法时间效力刑法的生效和失效时间,以及刑法对其生效之前的行为有无溯及既往的效力。刑法生效时间,各国一般有两种不同规定:一是刑法一经公布即从公布之日起发生效力,二是公布后需经一段时间再行生效实施。刑法效力的终止时间,由立法机关根据情况决定。对于溯及力问题,各国刑事立法有以下不同原则: 一是从旧原则,即新法律一律无溯及力,全部适用行为当时的旧法律; 二是从新原则,即一律按新法律处理; 三是从新兼从轻原则,即原则上适用新法律,但旧法律处罚较轻时适用旧法律; 四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原则上适用旧法律,但新法律处罚较轻时适用新法律。中国现行关于溯及力的规定,是结合具体情况采取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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