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初级师范工作要点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初级师范工作要点草案1948年11月1日山东省政府颁布。主要内容是:(1)目标:培养具有初中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及有为人民服务观点的人民教师。(2)学制:二年。吸收对象为高小毕业生或有同等学力的现任初小教师、民校教师。(3)课程:每学年上课不得少于38周,第四学期最后四个周实习。课程设:国语、算术、政治常识、历史、地理、卫生、自然、教育、新文字、唱游、美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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