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主管国家少数民族事务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下的专门主管民族事务工作的机构。1949年成立, 当时称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后, 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其职责主要包括:监督、检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关于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 加强民族团结的指示、法令和决议;下达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指示, 指导各级地方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工作; 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识别民族成分;支持、帮助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事业;领导、管理民族学院及有关民族工作的科学研究、编译出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1949年10月22日正式成立,简称中央民委,是国务院主管民族事务工作的机构。1978年,第5届全国人大第1次会议决定,改称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其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等14个方面。其机关工作部门有12个,直属单位有9个,直属高等院校有6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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