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地方税务稽查机构执法权力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地方税务稽查机构执法权力1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收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6)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查核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查核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储蓄存款。(7)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