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海事法院几个问题的决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海事法院几个问题的决定为贯彻1984年11月14日第6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而作出。该决定指出,在广州、上海、青岛、大连和天津设立海事法院。并暂定了海事法院的收案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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