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政治制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政治制度法国1958年宪法规定的政权组织形式及其具体制度。戴高乐执政后,建立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同时制订了1958年宪法 (即第五共和国宪法)。该宪法改变了第三、第四共和国的多党议会制共和制,削弱了议会的权力,加强了行政权力,赋予总统以总统制国家元首所拥有的权力,但又保留了政府对议会负责的形式。这种特殊形式又被称为 “半总统制”或 “半内阁制”。实行 “三权分立”,权力中心是总统,掌握国家最高权力,是国家和国家权力 “统一” 的 “保证人”,又是“分立” 的 “三权” 之间的 “仲裁人”,政府和政局得到了相对稳定,改变了第三、第四共和国时期由于政府危机而造成的政局不稳的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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