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俄会订塔城哈萨克归附条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俄会订塔城哈萨克归附条约》中俄双方订立的不平等条约,由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锡纶、总理塔尔巴哈台营务章京、通商主事刘宽,与俄国驻塔尔巴哈台领事巴勒喀什会商,于光绪十年(公元1884年)十一月签定。内容一共有8条,主要内容有两款:❶自去年重新划分疆界后,当地的哈萨克牧民实行“人随地归”的原则,在现定中国境内的哈萨克牧民,归中国管辖,在现定俄国境内的哈萨克牧民,归俄国管辖; 中俄会订塔城哈萨克归附条约条约名。1885年签订。此条约强行将中国4000户哈萨克牧民划归沙俄。新疆巴尔鲁克山地只准俄属哈萨克借牧,中国牧民不能游牧,为期10年。直至1893年《中俄会订塔城哈萨克归附条约》签订后,俄属牧民才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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