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的试行法律。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公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实施满三个月之日即自1988年11月1日起试行。共6章43条。第一章总则规定本法的宗旨、宣告破产、不予宣告破产及破产案件审判管辖和诉讼程序等;其余逐章规定: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债权人会议,和解和整顿,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等。附则规定试行之起日和由国务院规定试行的具体部署和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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