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工资shehuizhuyi gongzi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部分集体经济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劳动报酬的基本形式。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劳动报酬也采取工资形式。
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劳动力不再是商品。这时,劳动者向社会提供劳动,社会在作了必要的扣除之后,将个人消费品按每个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因此,社会主义工资是实现按劳分配的一种形式,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集体和个人根本利益一致的经济关系。
马克思曾设想,实现按劳分配不采取商品货币的形式。但实践表明,按劳分配还不能直接采取实物形式,也不能采用不流通的劳动券,还要采取货币工资的形式。由于按劳分配的最终实现是在用货币工资买到消费品之后,所以,价格的涨落会使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出现差别。国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职工实际工资下降。根据工种和劳动条件的不同,社会主义工资采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两种形式。计时工资是按每个劳动者的工资等级和提供的劳动时间支付的工资。计件工资是根据劳动者完成的合格产品量或工作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支付的工资。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只是工资支付形式的差别,不是本质差别。
社会主义工资的水平,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劳动者创造的国民收入的多少,以及个人消费基金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国民收入的增长是提高工资水平的物质基础。企业之间工资水平的高低,取决于企业的经济效益的高低。在企业工资总额已定的条件下,职工个人的工资水平取决于职工个人的技术水平和劳动的质与量。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劳动者的工资稳步增长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经济单位以货币形式对劳动者支付报酬的形式。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的具体形式,体现了劳动者根本利益一致的生产关系。它有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两种形式。前者以劳动时间支付劳动报酬;后者根据劳动者完成的合格产品数量和作业量支付报酬。另外,奖金和津贴是其辅助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