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罗钦顺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062 罗钦顺明哲学家。有《困知记》、《整庵存稿》等著作。重视演绎类推的方法,认为“千蹊万径,皆可以适国,但得一道而入,则以推类而通其余”,并注意从一般到特殊、与由特殊到一般的综合研究。认为陆(象山)、王(阳明)学派以格物为格心、以穷理为穷心的理论是“含胡(糊)两可”、“似是而非”之言,会“厚诬天下后世之人。”强调言则“不容于不辩”,于辩则“此是则彼非,彼是则此非,安可不明不辩之”、“不几(近)于无是非之心者乎”。 罗钦顺1465—1547明哲学家。字允升,号整庵。泰和(今属江西)人。官至南京吏部尚书。后辞官归里,潜心著述。早年笃信佛学,后弃佛习儒。认为“通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而已”。气是宇宙的根本,理是气运动变化的条理秩序。反对朱熹“理与气是二物”和王守仁“天地万物皆吾心之变化”的观点,但接受程朱“理一分殊”说,借以说明气与万物关系。认为人有“不容己”、“不可易”的自然之欲,不可以理革除之。著作有《困知记》、《整庵存稿》等。 罗钦顺1465—1547明代学者。字允升,号整庵。泰和(今属江西)人。弘治进士。历任翰林编修、南京国子司业、吏部侍郎、吏部尚书等职。其间曾一度被刘瑾夺职为民。早年钻研佛学,后悟其非而从事程朱之学。辞官后居家著述20余年而卒。著有《困知记》、《整庵存稿》等。其伦理思想主要集中在《困知记》中。认为气是世界万物的本原,而理则是气的运动规律。主张理气不二,天人一理。反对关于“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区分,认为性只有一个,即气之理,“性命之妙”,就在“理一分殊”,“人物之生,受气之初,其理惟一;成形之后,其分则殊”,“语其一,故人皆可以为尧舜,语其殊,故上智与下愚不移“(《困知记》)。据此,他反对一般理学家们“存天理,灭人欲”的理欲对立观,提出了“性必有欲,非人也,天也”的理欲统一观,认为人的生理欲望和物质欲望皆出于人之天性,为善为恶不在于欲望本身的有无,而是“系于有节与无节尔”,即在于能否予以合理的节制。而且,人的欲望既然出自人的天性,那么,它就是不应该也不可能去掉的。“盖惟天生民有欲,顺之则喜,逆之则怒,得之则乐,失之则哀”,天理不能离开人欲,而且就在于人欲之中。这就承认了人的物质欲望的合理性。在道德修养问题上,他主张以“心”合“理”, “存心养性”。他说:“孔子教人,莫非存心养性之事,”并说“大抵存养是君主,省察乃辅佐也”。他也讲“格物穷理”,然其“格物”是格天下之物,而非格心;“穷理”是穷天下事物之理,而非穷心中之理。其基本的存养工夫是“诚明两进”和“存心定性”。既反省内求,又“就人事上体认”、“内外兼进”。罗钦顺对理学伦理思想多有批判和改造,并在许多方面颇有创见和新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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