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主考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主考明清科举主持各省乡试的考官。由皇帝委派。职责为总阅试卷,分别去取,核定名次,并将所取举人及其试卷奏报皇帝。 主考❶科举时代特指某一级考试的主持者。亦称“主司”、“主试”。明代规定,乡、会试的主考官员称“主考”。乡试、会试各设二人。两京府乡试,用翰林官充任,而各省乡试则先期于教官或儒士中聘请明经公正者充任。景泰三年(1452),令布政司、按察司同巡按御史推举现任教官年五十以下、三十以上文字严谨者充任,于是教官主试遂为定制,不再有儒士参加。但也有京官服丧完毕路过而被邀请典乡试者。至万历十三年(1585),始正式派翰林官或给事中主乡试,制度为之一变。会试主考亦用翰林官充任。清沿明制,各省乡试主持者仍称主考,而会试主持者则称“总裁”。清制,各省乡试派二人,一正一副。乾隆中期,顺天主考增为一正二副,至同治时增为一正三副。初,主考主要由推举产生,乾隆时改用保举、考试并行之法。其职掌为:掌理批阅士子考卷,分别去取,核定名次,上奏皇帝,候旨颁布。主要助手为同考官。明清两代之主考,均属临时性公务,由皇帝委派,无任期,待考试结束后,仍返回原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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