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买办制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买办制度分类:【传统文化】 外国资本主义在近代中国逐渐形成的代理人制度。“买办”原指明代为宫廷供应用品的商人,清代专指为居住广东商馆的外商服务的中国公行的采买或管事人员。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中明文废止公行制度。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又规定,洋行雇用买办:“应各听其便”,清政府“一方官勿庸经理”。此后,外商乃选用通商口岸懂外语、熟悉商务、与当地权势人物有交结的中国商人代理买卖,沿称“买办”,亦称“康白度”(葡萄牙语comprador的音译)。随着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的不断深入,洋务的业务不断扩大,买办的职责由管理行内事务发展为经营财务或代表洋行同中国商人进行购销业务,甚至订立交易合同,成了洋商与华商之间的中介人、代理人。至19世纪60年代后,由于洋务运动的发展和买办职能的增大,演变为买办制度。20世纪20年代,中国人民反帝爱国运动日益高涨,有的外商洋行遂把买办改称“华经理”或“中国经理”,甚至使之成为中外合资的企业组织。这些买办代外国资本家在国内推销商品、掠夺国内资源,从中获得巨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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