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包世臣的经济思想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包世臣的经济思想分类:【传统文化】 包世臣(1775―1855)的经济思想较为广泛。他注重讲求经世致用之学,对当时的水利、赋税、漕运、盐务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都有着独特的见解。 包世臣重视研究经济问题。他公然蔑视儒家反对“言利”的教条,一再声称自己“好言利”,并说自己的平生“所学大半在此”(《答族子孟开书》)。他曾指出自己言利的目的是为了“收奸人之利,三归于国,七归于民”(同上),即为了限制或制止贪官污吏、封建垄断商人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和兼并土地的活动。 包世臣特别重视农业生产。他认为“生财者农”,“天下之富在农而已”(《说储上篇前序》),因此国家应当“修法以劝农”(同上)。在人口问题上,他批判了那种“生齿日繁,地之所产不敷口食”的绝对人口过剩论观点,认为这是“小儒不达理势之言”(《庚辰杂著二》)。他强调,人的劳动对农业生产起着巨大的作用,“夫天下之土,养天下之人,至给也;人多则生者愈众,庶为富基,岂有反以致贫者哉?”(同上)他认为人是生产者,只要发挥人的作用,大力发展生产是可以解决人们生活需要的。这种思想虽包含有合理的成分,但他还是抽象的观察人口问题。他不懂得人的劳动只有与生产资料结合起来才能起作用。包世臣对社会人力分配也有独到的见解。为了发展农业生产,他主张“以口二十而六夫计之,使三民(指士、工、商)居一,而五归农,则地无不垦,百用以给”(《说储上篇后序》),即主张农业人口占六分之五,士、工、商人口占六分之一,这样就可以满足农工商各业均衡发展的要求。 包世臣受传统经济思想的影响,仍然认为农为本、商为末,但他提出了“本末皆富”的观点,认为封建国家不应再实行重本抑末,而应把“本末皆富”作为“千古治法之宗”和“子孙万世之计”(《庚辰杂著二》)。这一观点是他的各种经济改革主张的出发点。他在漕运和盐政的改革建议中,就主张发展商品经济和重视私人商业经济的作用。在漕运问题上,由于封建官吏的贪污中饱,清政府既要支付大量运费,又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因而漕运成了东南之大患。包世臣认为,私人海商有熟悉航运业务、遵守信用合同、效率较高等优点,因此提出漕粮应改由私人商船海运北上,这样既可以减少国家的财政支出,又可以使“船商大利”(《海运南漕议》)。在盐政问题上,他主张改革封建垄断商业的“纲盐”法,代之以普通商人自由贩运的“票盐”法。其内容是:允许任何愿意从事运盐的商人领票买盐,在按规定向国家缴纳盐税后,自由地运销所买到的食盐,同时取消“纲商”对食盐买卖的垄断特权。包世臣认为此项措施可以降低盐价,促进食盐销售,增加国家盐税收入。这实际上表明了他希望用普通商贩的自由商业来代替封建垄断商业这样一种经济思想。 另外,为了解决银荒和银贵钱贱的问题,他主张“专以钱为币,一切公事皆以钱为起数”(《再答王亮生书》),“使银从钱,以夺银之权归于钱”(《致前大司马许太常书》)。考虑到制钱“钱质繁重”,他提出要发行纸币,以“辅钱之不及”(《再答王亮生书》下同)。他认识到金属货币与纸币有本质的区别,认为“银钱实而钞虚”,因此主张发行纸币要“虚实相权”,不能“造虚而废实”。这说明他对货币问题也有比较正确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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