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单一民族的逐步形成与魏晋南北朝至唐宋时期的贵州民俗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单一民族的逐步形成与魏晋南北朝至唐宋时期的贵州民俗分类:【中国民俗】 魏晋南北朝时期,居住在贵州的僚族居民,与汉族杂居,从事农业生产。南北朝时期的??郡境内,一些地区的生产水平已相当高,可是另一些地区,尚处于“寡畜生(牲),又无蚕桑”①的落后状况。两宋时期,以南宁州(今惠水县)为中心的蕃蛮“人尚耕种”,盛产名马、朱砂、韶酱、草豆蔻、密蜡、蜡染、斑布等,商业比较发达。马和羊毡是商品,又是供品。马被用于向外地交换盐、银币和丝织品,当时贵州地方所产战马相当有名。 酿酒方面,至迟在晋代已出现蒸馏酒。宋时以??酒较为有名,而在黔东等地盛行钩藤酒,以饮法而得名,“两缶西东,以藤相吸”。 两晋南北朝时期的住宅,盛行干栏建筑,僚人“依树积木,以居其上,名曰‘干栏’。干栏大小,随其家口之数”。 ② 当时建筑的干栏,简便狭小,都是木质结构,底层敞空,人居楼上。唐代,干栏建筑进一步改善,“人楼居,梯而上”。 ③ 其后,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建筑干栏的技术也有所提高,到宋代便把底层围圈起来,作为存放农具和豢养家畜家禽之所,上以自处,下居鸡豚。 村寨已成为普遍的社会组织,并形成较松散的村落联盟,有自己的首领,首领实行世袭制。“往往推一长为王,亦不能远相统摄,父死则子继。”社会内部也没有严格的礼法,“父子不相避,唯手有兵刃者先杀之。若杀其父,求得一狗以谢之,不复嫌恨”。 ① 手工业方面,贵州地区的织锦业有悠久的历史。3世纪时,诸葛亮征南中,将四川的织锦技术传入贵州,贵州各民族人民能利用本地所产的葛、麻、茅花等植物,编制精美的葛布、斑布、茅毛布。黔东南侗族所织的侗锦以及其他各种织品,很受欢迎。这些织品,有优美的图案花纹。这一时期,黔东南苗族、侗族中的蜡染业(当时称为“点蜡幔”)相当发达。在纺织方面,僚人“能为细布,色至鲜净”; ② 铜器制造上,能“铸铜为器,大口宽腹,‘铜衅’既轻且薄,易于熟食”。 ③ 唐宋在贵州建立了若干的经制州和羁縻州。“经制州”由吏部正式委任刺史为州长官,实行直接统治;“羁縻州”则由各都督府指派当地土著首领代理州长官,允许他在统一的中央王朝版图内保存自己的政治、经济制度,推行自己的法规,“因俗而治”。统治者所设羁縻州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大致在乌江以南),地处边陲,开发较晚,社会经济落后,发展水平不一。或种水田,或耕山地,或已进入地主经济阶段,或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贵州大部分地区民俗仍保持自己的传统,很少受到汉族民俗的影响。 唐宋时期,贵州地区出现了一些单一民族。南北朝时期以濮人为主体的“濮僚”分化为仡佬、木僚、?人等族群,以越人为主体的俚僚则形成了布依、侗、壮、毛南、仫佬等族群。“南蛮”形成了苗和瑶两个族群。彝族和土家族则从“氐羌”族系中分化出来。史书已注意到民族间的区别,这种区别首先体现在民俗的差异上。 贵州各民族的民俗活动在唐后可见到较详细的记载。如唐代东谢蛮地方,“土宜五谷,不以牛耕,但为?田,每岁易。俗无文字,刻木为契。散居山涧间,依树为层巢而居,汲流以饮。皆自生业,无赋税之事。谒见贵人,皆执鞭而拜。有功劳者,以铜鼓赏之;有犯罪者,小事杖罚之,大事杀之。盗物倍还其脏。婚姻之礼,以牛酒为聘。女归夫家,皆母自送之。女夫惭,逃避经旬方出。宴聚则击铜鼓,吹大角,歌舞以为乐。好带刀剑,未尝舍离。丈夫衣服,有衫袄大口裤,以锦绸及布为之。右肩上斜束皮带,装以螺壳,虎豹猿?及犬羊之皮为外饰。坐皆蹲踞,男女椎髻,以绯束之,后垂向下” ① 。一般认为,这则材料所记述的正是当时的布依族民俗。 宋人朱辅的《溪蛮丛笑》对唐宋时期的苗族习俗有详细记载,吹芦笙、制蜡染、击木鼓、划龙舟、过四月八、椎牛等习俗已很盛行。这一时期,一些地区的苗族还保持着“鼓社”(血缘组织)、“讲方”(地域性村寨联合组织)、“议榔”等原始的社会组织。 侗族在宋代称为“仡伶”,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四记述了辰、沅、靖三州包括“仡伶”在内的诸“蛮”(少数民族泛称)习俗,虽然所录材料不限于侗族,但辰、沅、靖正是湘黔边境侗族聚居的地区。其中一些材料与侗族习俗相符,如以羽翎为饰,椎髻,聚而踏歌等。另外,仡伶所居住的溪峒(环山中有坝子,坝中有溪水)地区,往往结成“团峒”,又在团峒的基础上建立地域性的军事联盟组织―――峒款(“款”侗语意为盟誓,条规)。款有大小,“小款”由十数个相邻村寨组成,“大款”则由若干小款组成,其势力范围可达数百里。“彼此相结,歃血为盟。” ② 彝族先民“乌蛮”在历史上分布较广,隋唐以来,分化为许多部落,经济文化发展很不一致,史书中一般将居住在贵州的乌蛮称为“昆明”。其习俗主要表现为:以畜牧业为主,“土多牛羊,无布帛” ③ ,“不喜耕稼,多畜牧”,尚武,“其人精悍,善战斗” ④ ,“金环约臂,背长刀,腰弩箭[XCHAR[R200902015_TM.b773c3]],腋下佩皮箧,胸至腰骈束麻索,以便乘马。取马于群,但持长绳走前,掷马首络之,一投必中。刀长三尺,甚利”; ⑤ 服饰及礼俗方面,《新唐书?南蛮传》载:“男子[XCHAR[R200902015_TM.b773fd]]髻,女子披发,皆衣牛羊皮。俗尚巫鬼,无拜跪之节。”又据《桂海虞衡志》载:“(乌蛮)以绵缠椎髻,短褐、徙跣、戴笠、荷毡。”而且已使用文字。 据《溪蛮丛笑》和《岭外代答》记载,当时瑶人的风俗习惯是,“耕山为生,稻田无几”,“暇则猎山兽以续食”,善制刀箭弓弩,善染斑布,能歌善舞,崇拜[XCHAR[R200902015_TM.b77420]]瓠,结为“团峒”,歃血为盟,订立款约等。 宋代,贵州的地方歌舞、瓢笙(即芦笙),相当出名,曾到朝廷表演。据《宋史?蛮夷列传》载:“(??)歌舞,一人吹瓢笙,如蚊蚋声,良久,数十辈联袂宛转而舞,以足顿地为节,询其曲则名曰‘水曲’。”贵州一些少数民族自古以来喜以芦笙伴奏歌舞,芦笙舞至今仍在苗族人民中普遍传承。 从宋墓的发掘中,也可以大致了解当时的一些民俗文化现象。在清镇、平坝两县交界处发掘的墓葬中,殉葬品极少,表明墓主并非富有人家。所出土的器物主要有长短铁刀、镖枪头、剑、鼎及手镯、项圈、指环、铜铃和铜钱。其中一些器物与现今苗族所用相同。而在黔北一带所发掘的宋墓大多是仿木构建筑的石室墓,结构复杂。墓壁上有丰富的雕刻,图案为人物、动物、花卉等。在杨粲(沿边安抚使)墓中,出土了一面铸造工艺水平相当高的铜鼓。历代文献中,有不少关于贵州各民族使用铜鼓的记载。前述唐代“东谢蛮”就以铜鼓作为赏赐品,《宋史?蛮夷列传》载:“西南诸夷,汉??地,疾病无医药,但击铜鼓、铜沙锣以祀神。”当地少数民族认为铜鼓具有驱鬼祛病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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